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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机具

第二节 农机具



  1978年全县共有拖拉机338 台,其中链轨170台,大中轮77台,小型91台,联合收割机105
台,机引农具1123台,其它农机具959台,农用汽车23台。1980年全县链轨拖拉机达到了285混
合台,大中轮式拖拉机159台,小型拖拉机98台,是1978到1987的10 年中最高的一年。1981年
将漠河公社,兴安公社,37台拖拉机划给漠河县,将开库康公社,依西肯公社,十八站公社的
65台拖拉机划给塔河县。

  农村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调动了农民经营农机具的积极性。大中
小型拖拉机1987年全县为966台比1983年经济体制改革之初的516台增加了450台,增长了87.2%;
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987年有485台,比1983年的446 台增加了39 台。增长了8.7%;小型拖拉
机增长迅猛,1983年农村有小型拖拉机70台,到1987就达到481台,比1983年增长了5.8倍。

  附:农业机械保有量明细表

农业机械保有量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