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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畜禽疫病防治

第三节 畜禽疫病防治



  1979年县设有兽医卫生防疫站、兽医院,各公社设有兽医站,农场和各生产大队均有专职
或兼职兽医员(赤脚兽医员),形成了三级防疫网,对群众饲养的畜禽疫病防治都很方便。对20
余种常见病、传染病治疗比较及时。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先后开展了“四无县”(无猪瘟、猪丹毒、鸡瘟、禽霍乱)的评
比活动。县内开展“四无乡”评比活动。通过评比,促进了全县的畜禽疫病防治工作。曾被大
兴安岭地区2 次评为“四无县”、“四大疫病控制”先进县。县兽医卫生防疫站自成立以来,
年年被县系统评为先进单位;曾1次被省评为站院管理先进站,5次被地区评为先进站。兴华、
兴隆、自纳银、三卡乡兽医站先后被地、县评为先进站称号。

  牲畜五号病(口蹄疫)是牛、羊、猪一种急性流行传染病,传播力强,对牲畜危害极大。
1981至1982年,县食品公司由外地调入的活猪数百头,由于检疫不严,发生“五号病”。发现
后,立即消毒扑杀,消灭了疫情,没有扩散。根据国家在三、五年内彻底消灭“五号病”的要
求,开展了群防群治,充分调动专业人员的主动性,强化监控。对外购大牲畜及畜产品严格检
查、控制。从1984年以来基本控制了“五号病”的发生。被黑龙江省定为“五号病”洁净区,
被地区评为“五号病”控制先进县。

  1978至1987年,对马传贫、马鼻疽也加强了检疫和控制。在全县9乡1镇普查检疫,曾发现
种畜场、荣边乡、金山乡等地,从外地购进的马匹中有马传贫阳性6匹,采取消毒处杀4匹,自
然死亡2匹。

  1984年临县有狂犬病发生,县政府成立了预防狂犬病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加强了对
犬只的管理。公安、畜牧、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除每年开展狂犬疫苗预防注射外,还采取了
养犬发牌、发证措施。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后,养犬户猛增。1984至1987年统计,城乡养犬3000
余条。每年犬疫苗预防注射平均密度在85%以上,同时发证发牌,对散放犬由公安部门捕杀,
共捕杀犬1031条,1987年根据上级规定,县城为禁止养犬区。

  1985年国家颁布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后,经上级有关业务部门考核,全县设了6名监
督员,10名检疫员,承担畜禽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检疫、检验工作。

  对牛、羊疫病、奶牛结核等病每年均开展1次检疫。1985至1987年分别在荣边乡、江湾农
场检出患病阳性羊3只,全部消毒处杀。检出奶牛结核病阳性3 头,经隔离治疗,采取逐步淘
汰的办法,达到了洁净区。

  1984至1985年,县兽医院在呼玛镇、三卡乡、荣边乡所在地开展了生猪保险工作。农民每
养1口猪年交保险金5~8 元。兽医部门承包保险,平时有病保治,预防注射,生猪因故死亡由
兽医部门偿还生猪本金。这种保险由于猪的饲养数量少,村屯分散,而没有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