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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与管理

第一节 机构与管理



  呼玛县的水利机构设置,继1973年9 月改称水利科后,1984年4月又改称水利局。属于县
政府序列,管理全县水利、水电、防洪工程的勘测设计和组织施工建设以及其它有关水利业务
工作。

  水利局设有文秘室、财务室、勘测设计队、河道管理站、主管宽河水电站与水利工程公司,
共有职工106人。其中工程技术干部18人。

  全县已建成并发挥效益的各项水利工程,以农田水利居多,绝大部分都属小型小项。除县
城防洪堤与边境河流护岸工程,归水利局河道管理站养护管理外,其它项目,基本是谁受益谁
管理,没有专业机构与专职管理人员。在工程预建与施工阶段,由水利局负责勘测设计、规划
方案、组织施工和建设当中的技术指导。经受益单位或水利工程公司分别承担其各部分项目的
施工建设,竣工验收之后,即交付受益单位使用与养护。

  宽河水电站属地方国营事业单位,在管理方式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企业经营办法进
行管理。从1982年末正式投产,至1987年,有21人常年从事发供电的经营管理工作。发供电总
量与经济收入,逐年上升。1987年发电量121.4万度,总收入达28万多元,是地、县两级的先
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