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捕捞
第三节 捕捞
呼玛县在江河上捕鱼历史悠久,捕鱼工具多以棉线网、钩杆、亮子、蓄笼之类,捕量小。
多为自食。1978至1987年,市场上胶丝尼龙网具大增,捕捞量增多。除水产公司组织10 余人
专业捕捞供给市场外,农民捕鱼在开放搞活市场中,都纷纷上市。水产公司除1978 年收购14
吨。1979年收4.2吨,1980年收4.4吨,1981年收3.5吨外,再没有收购任务。
县内黑龙江、呼玛河等河流是渔业生产的主要捕捞区,境内有网滩38处,成为沿江、沿河
人民致富的途径之一。凡在黑龙江使用网具捕鱼均由公安和外事部门划定水域,按划定水域范
围捕鱼。1981年建立了水产技术推广站后,保护水产资源,控制了捕量,整顿了渔业生产秩序,
使渔业生产得以有效进行管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在加强渔业管理的前提下,城乡专、兼
业捕鱼人数又有增多,1987年已达到543人。
呼玛河历史上就以盛产大马哈鱼而著名。从1978至1987年,捕量甚少,每年不过百十条。
大马哈鱼在呼玛市场已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