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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木材销售

第三节 木材销售



  一、省属林业

  1985年前木材销售门路只限在省内,销售方法是按省计划调拨进行。由此出现赊欠木材款
问题,县内尤甚。1985年木材销售开放,除计划内调拨木材外,允许计划外销售。由于习惯势
力影响,仍有赊欠现象,计划外销售木材极少。1986年进一步改革。一是采取一手交钱一手交
货的方法,不许赊欠;二是计划外销售木材可转向省外。1987年继续深入改革,随着经济开放
搞活,全方位多方面疏通渠道,木材销售扩大到6个省、3个市、25个县。拓开了木材销路。
附表:

   木材销售表
单位:立方米、元



  由于木材销售渠道疏通,销售量扩大,运输方式必须随之改进。1985年设经销站负责全局
木材销售任务。1987年在呼玛镇江岸设贮木场与先前设在金山、老卡、湖通镇村的3 个贮木场
共同负责水上运输,年运输量达2 万立方米。同时铁路、公路运输年达1 万多立方米。

  二、县属林业

  林农联营公司的木材由公司下设的呼玛镇、湖通镇江边贮木场负责水上运输。销往8个省、
16个市县。县内销售可通过公路运输,县外销售通过水旱两路运输。

  附:木材销售表

   1986—1987年木材销售表
单位:立方米、元



  大兴安岭林管局林产工业公司呼玛分公司,主要任务是推销林产品,其中大量是销售木材,
多方联系销路,联系运输车辆,及时推销。1986年开始与地方企业横向联合,到1987年建立的
联合网络有县木材厂、生产资料公司等14家,销售渠道由原来单一铁路运输,变为水路、公路
多渠道运输。同时接待买主登门洽谈,签订长期合同。特别是大连、沈阳木材公司,长年包销
本公司的木材。附表:

   木材销售表
单位:立方米、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