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嘎拉河林场
第四节 嘎拉河林场
嘎拉河林场,位于呼玛县西南,嫩漠公里290公里。路西侧1.5公里处。椅子圈至十二站防
火公路从场腹地经过,场南侧临近嫩江,可供流送木材。场辖总面积142.32万亩。有林地面积
76.11 万亩,木材蓄积量349.55万立方米。树种以兴安落叶松为主,其次为柞、杨树。
1983年4月该场划归呼玛县林业局管理时,有职工105人、知青67人、总人口480人。1987
年有职工106 人、知青61人、总人口500 人。有机动车8 台、船1 条、建筑面积6 230平方米。
其中新建房舍2 880平方米,建有自来水管道1公里,通进61户。固定资产125.18万元。
营林生产主要以造林、幼中林抚育为主。年造林500亩,幼中林抚育1万亩,抚育出材8000
立方米,机耕防火线57公里。此外,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种植、人工育耳,养鹿、猪、马、牛、
羊等。
为提高职工的文化水平,1983至1984年送30余名职工、青年参加初中文化双补班学习,选
派2名职工到大专院校进修,大力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函授学习。现有1名函授大专毕业生,尚
有6名职工在林业广播电视函授中专营林专业学习,有2名在农业广播电视函授中专财会专业学
习。1987年该场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