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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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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地方工业由1978年的15个厂矿发展到1987年的29 个;职工增加到1304人。在县办
地方工业中,有煤炭工业、电力工业、建材工业、木制品加工业、粮油加工业、机械修造业、
酿造业和印刷业。其中属全民所有制企业21个,集体所有制企业8 个。主要传统产品;有曾远
销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铁锚牌”水平尺;有销往国内5 个省16个矿区的采金船筛板;有以木
制家俱、门窗套扇和卫生筷子为主的木制品;有红砖、白酒、糖果、糕点,有荣获1987年黑龙
江省优质产品的呼玛老醋和获省优秀产品奖的“江呼牌”都柿酒。产品主要用于当地人民生产
和生活需求,部分销往国外和邻近省、区。
1984年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家“关于对小企业实行改革,放开的决定”,开始在企业结构
和管理形式上,进行部分调整和改革。废除了“主管局统一核算,企业干部由人事部门统一调
配,生产计划由国家统一规定,所需原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调拨,盈利全部上缴,亏损财政补
给”的旧管理体制。实行了“银行贷款,企业自主经营,自产自销、以销定产、自负盈亏和计
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并逐步试行了目标经营、厂长承包和职工股份制。1987
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以林养工的发展方针,冬季抽调部分职工上山清林,解决了人多活少的
问题。当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2265万元,比1978年的624万元,增加了2.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