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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红砖生产

第一节 红砖生产



  国营制砖厂,归县基本建设委员会管理,到1978年有职工68人,固定资产105 万元。设备
有60推土机3 台、40制砖机2 台,设制坯、轮窑2 个车间。1978年前,由于自有资金不足,销
售量低,企业亏损。从1980年开始,红砖销售量增加,当年生产红砖870 万块。1981年将职工
中的集体工人分出,单独成立了集体所有制形式的县第二制砖厂,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84年
第一砖厂在管理形式上实行自负盈亏,每年只上交县财政 10%的产品销售税;在机构内部推行
了计件承包。同年轮窑车间试验成功了在燃料中掺入30%煤灰,每年可节约燃料费5万多元。1987
年从银行贴息贷款28万元,自筹14万元,建1座36门轮窑,当年产红砖670万块,盈利2万元,
职工季节性工资由900元增加到1221元,提高了40%。第二制砖厂在1981至1985年,共生产红砖
50万块,产值48万元。用小方框窑烧砖,成本高,效率低,质量差,销路不佳,于1985年停产,
合并到第一制砖厂。

  工建青年劳动服务公司制砖厂,建于1982年4月,到1987年有职工74人,设备有140型制砖
机1台、粉碎机1台、水泵2台,坯棚2000平方米。设有制坯轮窑车间和后勤组。1982年5月自筹
资金14.1万元,筹建18门轮窑,1983年竣工投产。并从银行贷款5.1万元购进1 台140型制砖机,
1台35型搅拌机。当年烧红砖246万块,获利润2.3万元。1984年自筹资金6.4 万元,建600平方
米制砖车间,并从秦皇岛市。购进1台粉碎机。到1987年共生产红砖1800万块,创产值128万元,
实现利润3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