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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营管理

第四节 经营管理



  1978年后,县供销系统在直属企业和各基层单位经常开展清产核资,把冷、背、残、次、
滞和库存量大的商品进行登记清理,核定各企业资金,发挥资金的有效作用。1984年在三卡乡
供销社试用企业两级核算,指标分解、以利润为轴心,购、销、费、劳、转等指标下到部组,
把职工劳动态度和企业盈亏捆在一起,以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1985年在全系统推广并得
到逐步完善。到1987年县联社对企业、企业对班组的联销、联利百元销售含量工资的分配办法
初步形成,取缔了平均分配的做法,收到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县联社还根据上级业
务部门的要求,用2 年时间在所属企业开展了“清资金、清财产、清商品、清帐目,建立健全
财务规章制度”工作,为企业承包经营打下了基础,同时收回赊欠款23万余元。

  县联社负责编制全系统的商品流转总值计划:商品购、销、调、存及类值计划,主要商品
零售计划和各专业公司、零售企业上报计划的审批。年度商品流转计划由县联社根据国家计划
由县联社根据国家计划参照各单位上报计划下批各单位,如不在年前下批正式计划时下达计划
建议指标和计划草案。各单位暂按计划建议指标和计划草案安排工作,正式计划下达后,按正
式计划执行。凡是计划管理的商品,不论计划内或计划外指标,均由县联社计财股统一安排,
综合平衡后,按照商品管理权限下达。各专业公司和零售单位按季度编制本单位的总购进、总
销售、总库存3个指标计划,季前15天上报县联社审批。

  供销系统的物价工作,根据国家物价政策,从客观规律出发,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
利益,正确制定调整商品价格,加强物价管理,促进和扩大商品流通,合理调整积累和消费资
金的分配,推动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和合理利用货源,提高产品质量.调节和稳定市场物价。

  1987年供销系统实现了主要指标超计划、超同期、超历史最好水平。商品销售计划1000万
元,实际完成1247万元,为年计划的124.7%,比1978年增加558万元,增长幅度为8.9%,按城
乡两级企业分别计算县以上企业计划为465 万元,实际完成659万元,为年计划的141.7%,比
1978年增加381万元,增长幅度为13.75%;农村供销社计划为535万元,实际完成587万元,为
计划的109.7%,比1978年增加188万元,增长幅度为47.1%。

  农副产品采购1987年计划130万元,完成242 万元,为年计划的186.2%,比1978年增加235
万元,增长4.27倍。其中县以上企业计划为90万元,完成157 万元,为年计划的174.4%;农村
供销社计划40万元,完成85万元,为年计划的212.5%。

  费用水平计划1987年为13%,实际费用水平13.97%比计划上升0.96%,比1986年高0.03%,扣
除不可比因素,即剔除简易建筑费和新增加科补、边补项目,实际费用水平为13.62,比1986年
下降0.34%。

  利润计划1987年为10万元,完成19.4万元,为计划的194%,按可比因素计算,比1978年增
加13.8万元,增长2.5倍。其中县以上企业计划为7万元,实际完成12.9万元,为计划的184.2%,
比1978年增加10.4万元;农村供销社计划为3万元,完成6.5万元,为计划的216.7%,比1978年
增加3.5万元。

  人均创利税计划1987年为1500元,实际完成2677元,为计划的178.5%,与1978年相比,人
均创税增加1782元,实现全年创利税总额49.8万元,比1978年增加28.6万元,为国家创税总额
30.4万元,比1978年增加11.1万元。详见财务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表

财务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