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资购销 物资系统的木材、物资、燃料3 个公司,主要承担全县金属、木材、建材、煤炭、轻化、
机电商品的购销任务。所经营木材除自给外,尚能外销;地方煤自产自销,但还需国拨煤补充
其不足;石灰生产能力不够,只能自给一部分。其它物资均需从外地采购。
1978年前,执行计划经济政策。物资购销基本是计划调拨,统一价格,上拨下卖,独家经
营。 1978年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物资市场逐渐放开。生产单位、施工单位、供销,商业
等系统外部门的物资购销活动非常活跃,经营品种和经销额逐年上升,缓解了县内经济建设超
常规发展中物资供需的矛盾,形成了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少流通环
节的“三多一少”的物资流通体制,不断拓宽进货渠道,扩大从省外、系统外和从厂家直接订
货的比例。为了发挥物资部门主渠道作用,在物资市场竞争中取胜,物资企业还不断克服官商
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相继开展了机械租赁、商品代销、配套供应、送货上门等项业务,使商
品购销量逐年提高。全系统1987年购货额完成644.3万元。比1978年的477万元提高35.1%;销
售额完成790.9万元,比1978年551.4万元提高43.4%。
1985年开展废金属收购业务至1987年共收购废金属395吨。其中,1985年收购150吨,1986
年收购146吨,1987年收购100吨。
自1978年,实行“放开搞活”方针后,物资供应的基本原则是:“紧缺物资先保重点,兼
顾一般,一般物资敞开销售力。对燃料供应优先民需,优先重点企业,对生产原料供应优先重
点生产企业;建筑物资供应优先保证国家预算内安排的建设项目,后兼顾自筹项目。
自1978至1987年,在许多重要物资紧缺的情况下,物资部门极力扩大购销。虽然受到计划
调拨和系统外经营的制约,每年供应的重要物资仍呈上升趋势。钢材供应量1987年比1978年增
加了1.45倍,水泥增加了1.22倍。其它物资从数字上看有增有减,但加上系统外经营数量,各
品种物资都大量增加。附表:一、二
表一 主要物资销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