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物资储运

第三节 物资储运



  为了适应物资储存需要,1978至1987年物资系统建有各种库房2259平方米,有石头围墙的
露天贮煤场1万平方米,有砖石围墙成木材存放场1 万平方米,总仓储、场储库区面积5万多平
方米。主要仓储机械有5吨自走吊车2台,“50”集材车3台,皮带输送机15台。

  物资运输靠水、陆2条路线。煤炭、水泥、白灰的调入和木材的调出主要集中在夏、秋2季
靠黑龙江水运,雇用国航或地航船只。上航从佳木斯等地装煤炭、水泥运往呼玛;下航由呼玛
装木材,运往黑河、佳木斯等地。其它物资均通过铁路运至塔河、再由塔河用汽车转运到呼玛
及用货单位。

  公路运输主要靠物资车队车辆,若进货集中,运量大,则雇用系统外车辆抢运。


表二 地产物资销售情况表



  注:地方煤从1985年开始经销量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