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营管理 1978至1983年,物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一直比较粗放,盈亏混杂,只注重社会效益,忽视经
济效益,存在着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现象。1983年根据上级部署,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对物资局所属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和改革。重新调整了企业领导班子,
企业实行了定岗定员,完善了一整套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并实施了各项工作考核、评比
和奖惩制度,全面整顿之后使物资系统的经营管理有了改善。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经营
责任制日趋完善,首先是物资局对所属企业实行了物资购进、物资销售、物资流转费、资金周
转天数、利润与亏损等5项指标考核制度。年初,局对各企业下达五项考核计划指标,年末按
计划进行检查,根据计划完成的优劣进行评比奖惩。各企业为了保证各项指标的完成,将计划
指标进行分解,分别由各组、车间、单车或个人进行承包。木材公司实行了计件、计时、定额
工资制度;车队实行了“单车核算,利润承包,多盈多得,欠收自负”的办法,燃料公司则实
行了定亏损基数,采取浮动工资的形式。由于经营管理的改革,激发了企业和职工的经营积极
性。1986至1987年,在运费大幅度涨价和贷款利息提高的情况下,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
物资流转费用率降低,资金周转加快,利润提高,政策性亏损得到控制,劳动效率有所提高。
附: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千元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给物资行业带来了生机,物资计划分配逐渐放开,指令性计划
范围越来越少,统配品种由原来的256 种,减少到20种,而且计划分配的比重也逐年缩小,市
场调节范围放宽了。企业靠计划分配的数量不能满足用户需要,只能靠多渠道、多方位的业务
联系来保证地方生产建设发展的需求。
在物资市场放开的同时,物资价格也逐渐放宽,对高于国拨价格的物资,物资部门可按生
产厂家的计划外自销价进行采购,销售时按进货价加地方物价部门批准的管理费对外销售。系
统外企业也可用不同价格参于物资市场流通。附:主要物资供应价格变化情况表
主要物资供应价格变化情况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