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章下序

第三章 标准计量

章下序



  1978年标准计量管理科是在原计量检定所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主要负责县内的衡器、压
力表检定和修理业务,同时进行标准化的管理、监督工作。1984年改称标准计量局,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和国务院颁发的《工业产品质量
责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县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均采用
计量器具。对工业企业计量、工业产品质量,流通商品质量实行依法监督管理,并对部分产品、
商品进行理化性能指标的检测。在工业企业开展企业计量定级工作和优质产品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