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计量与计量监督

第三节 计量与计量监督



  根据国务院《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和《计量法实施细则》等16个计量法规和371个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颁布与实施,全县计量工
作不断深入。1986年县计量机构纳入了政府序列,并充实了技术人才,1987 年末有中级技术
职称的1人,初级技术职称4人;1985年经省标准计量局培训,考核合格后任命了1名计量监督
员;大兴安岭地区任命了2名兼职产品质量监督员,6名计量检定员。1985年和1987年县政府2
次专项拨款3.5万元用于添置计量标准器和质量检测仪器、设备,进一步完善了量值传递系统
和强化了计量、产品质量执法手段,改变了计量部门“只管秤”的现象,1987年已建立2大类
3组(套)计量标准器,每年可完成640 多台(件)计量器具的检定,对国家列入强制检定的我县
有工作用计量器具入类23项,8152台(件)计量器具进行了登记造册。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的要求,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工作
已逐步开展。1987年底已完成丁力和压力方面的计量标准器的改值工作,工作用计量器具的改
值工作全面铺开,市制单位的改值已由国营企业推广到乡镇的农贸市场,新闻、广播、印刚、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文件、报表等均采用了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984年安装和修复地中衡3台,最大秤量为30吨,从此解决了1吨以上重量,一次准确计量
问题。节省了大量人力、财力,同时也为企业的物资消耗、原材料购进和出库提供了计量保证。

  1985年计量局与企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通过企业的计量整顿开展了企业的计量定级和升
级工作,提高了企业的计量意识,加强了企业的计量工作。1987年县通用机械厂被省企业计量
定级评审、验收,达到国家二级计量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