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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四章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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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83]36号和黑政发[83]20号文件精神,1984年2月16日成立了呼玛县审计局,
固定编制15人,1987年末有职工14人。1984年至1987年共审计172个单位和项目,查出违纪资
金178万元。

  1984年至1985年边组建、边试审,对全县行政机关、企业单位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进行
了检查纠正,查出滥发奖金等违纪金额5.1 万元,查出截留隐瞒利润、虚报亏损、乱挤乱摊成
本费用和偷税漏税等违纪资金38.5万元。

  1986至1987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审计监督,扩大审计覆盖面,共完成指令性和指导性
计划127个单位和项目。查出违纪问题金额134.4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39.2万元,已缴财政31.2
万元。上缴财政违纪资金比前2年增加3.7倍。

  1987年对林业系统审计,发现赊销原木款达330 多万元,经采取措施协助催收,共收回外
欠款94万元。截止1987年末已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林业局、粮食局,配审计员2 人,配专职
审计员的部门有工业局、经委、农业局和县联社,共配专职内审人员6 人。1987年部门内审计
机构共审计了45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6 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0万元。1987年被省审计局评为
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