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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妇女组织

第二节 妇女组织



  1947年建立呼玛县妇救会。在中共呼玛县委领导下,广大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清匪反霸、土改运动、支援前线,为保护森林站岗放哨盘查行人;为争取妇女彻底翻身解
放,参加工农业生产和男人同样建设自已的家园。

  1949年,妇救会改建为呼玛县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妇联)。全县乡村均建立了妇女组织。
当时妇联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提高广大妇女的政治觉悟,组织她们参加各项政治活
动,打破妇女“锅台转”的旧观念,与男人同样参加生产运动,争取社会平等地位。

  1950年1月在县委的关怀下,召开了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 1954年 7月召开了第二届妇女
代表大会;1957年11月,召开了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1960年 9月,召开了第四届妇女代表大
会;1966年3月召开了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1973年召开了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新时期妇女工作指明了方向。县妇联组织在县委的正确领导
下,投身改革,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方针,积极组织和发动广大妇女走向社会生产第
一线,走勤劳致富之路,大力发展生产力,深入广泛地开展婚姻法宣传教育,做好计划生育工
作,开展“五好家庭”活动,主动协助社会办好托幼事业,关心培养社会主义一代新苗,提高
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妇女工作得到加强和深入。

  1980年11月召开了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各界女代表200名。县委副书记吕开太
到会做了工作报告;大会号召全县妇女要为建设繁荣富庶和安定的边疆呼玛而奋斗。大会选举
产生了呼玛县第七届妇女联合委员会,委员23名,常委7名,主任、副主任各1名。

  1984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此次大会的代表147 名,县委副书记
贾玉兰参加了会议并讲了话。县妇联副主任张玉芬代表上届执委会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八
届执委会委员19名,常委7 名。会议指出新时期妇女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广大妇女的政治
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适应改革形势的需要,关心儿童健康成长,大力提倡早期教育;广泛深
入地开展普法教育,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引导妇女正确处理好家庭婚姻问题,广泛开展
“五好家庭”和“三八红旗手”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妇女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会议号召全县妇女,为振兴呼玛经济,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建设中,充分发挥自已的聪明才智,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