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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干部

第三节 干部



  一、干部管理

  干部管理是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的。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正职领导为省管干
部,其副职及其它相当这一级的干部属地委、行署管理。1984年前党政群科级干部属地委组织
部管理。1985年重定原属地委组织部管理的科级干部下放与副科级干部统由县委管理;政府机
关和事业单位所属股级干部由人事局管理;企业股级干部归其主管部门管理。

  二、干部构成

  十年中,呼玛县干部队伍文化程度逐步提高。干部的年龄构成比较合理。少数民族干部占
一定比例。女干部占一定数量。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都有女副书记、副主任、副
县长、副主席;在各委、办、局正副局级领导干部中,女干部也占相当比例。

附:干部结构自然状况表

   干部结构自然状况表



  三、干部增减

  干部增加来源,一是从社会上吸收录用,经过严格考试、审核,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
原则,经过1 至2 年试用评审合格者方可转为正式干部。二是国家分配的中、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是从企业聘用和从农村选聘的合同制干部。四是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

  干部减少去向,主要是离退休、死亡、外流等。详见附表:

   干部数量增减表
   单位:人



  四、科技人员分布

  呼玛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除从大专院校毕业的以外,还有自学成才及考取各类专业职称的,
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些专业技术人员绝大部分分部在教育、卫生、农业口等部门,在其
它战线工作的占少部分。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增加表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增加表



  五、干部调出调入

  呼玛县干部调出调入面较广,中直单位、省外市县,尤其本地区内调动更为经常。附表:

   干部调出调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