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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看守所

第三节 看守所



  1981年10月,在呼玛镇西南,原飞机场西侧建1座占地面积2.96万平方米的看守所,其中
监舍面积312平方米,设有办公室、预审室、食堂和锅炉房。1978到1987年看守所累计羁押各
类犯罪人员3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