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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纪检察

第三节 法纪检察



  1979至1987年,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诬告陷害、玩忽职守,重
大责任事故案件14件,经调查立案侦察3件,起诉2件。对“文化大革命”中和以前的案件进行
了全面复查。使97件结论不清的案件得到了落实。对48件无结论案件作出了符合政策和法律要
求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