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
第二节 民兵
全县民兵在县武装部统一领导下进行诸如抢险救灾、军事训练与保卫国家、人民安全有关
的工作,从事民兵工作的干部在40人以上。
县武装部、呼玛镇武装部每年都组织经常性的包括团体与个人在内的比武活动,以此提高
民兵素质。
1969予9月6日,原鸥浦公社正棋生产队民兵吴宝礼、丁林等在正棋村追出五里多路抓获苏
联派遣的中校特务周某。
1971年11月,原依西肯公社瓦拉干生产队民兵排长毋子昌等人在生产队地营子抓获进入我
境的苏联士兵卡兹别克。
1979年,为配合对越自卫反击战,全县民兵进入一级战备,1500多名民兵在零下40多度严
寒季节构筑工事,大年三十晚上仍坚守岗位。漠河民兵连与苏联30多名武装军人对峙3天,
在此活动中,漠河民兵连、北疆民兵连及其连长朱守法受到省军区通报表扬。
1980年4月28日,原依西肯公社绥安站生产队民兵刘树林在该生产队马号前抓获苏联越境
人员古列尔库·瓦吉姆·嘎夫里洛维奇。
1981年3月27日,原呼玛镇公社民兵郇起友与呼玛镇武装部长王同利抓获苏联派遣特务岳
忠烈。王同利荣立三等功,郇起友获奖金人民币100元。
1982年,县武装部政委王金琪被大兴安岭军分区选为全区民兵干部代表出席省军区党代会。
1984年,江水泛滥,沿江村屯普遍受灾。全县成立5 支抢险突击队,共200人,昼夜值班。
协助粮库抢运食盐80吨,协助印刷厂抢出纸张15吨,救出落水工人1名,堵截决口5处、险段10
多处。呼玛镇民兵突击队被评为县抢险救灾先进集体第一名,18名民兵受奖,王同利、董建华
荣立大功一次。
1985年4月24日,黑龙江倒开江,金山乡新街基村被淹。县委组织呼玛镇民兵50 人背着食
品、衣物等救灾物资徒步翻山岭涉冰水,一天一夜行程近百里把援救物资送到灾区。
1985年,呼玛镇民兵排长王记福实行科学种田,当年收入7000多元,被军分区树为先进民
兵。同年,金山林场民兵排、金山乡前进村民兵排被军分区树为建设文明村先进集体。
1986年6月,县武装部组织民兵380人连续设伏8昼夜,堵截持枪逃犯“三张”,是全区唯
一没有发生事故的县级单位,受军分区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