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初等教育 一、幼儿教育
呼玛县幼儿园是教育部门办的示范性的幼儿园。1978年全园有幼儿150名,设大班1个,中、
小班各2个,教职2224人;1987年幼儿增到280名,大、中、小班各2个,教职工40人。
幼儿园的工作成绩显著,曾多次受到上级领导机关表彰。
1980年分别被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和省儿童保教委员会评为“儿童保教工作先进集体”。
1982年6月1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少年儿童教育先进集体。”
1984年4月被地区评为“儿少工作先进集体标兵。”
1982年9月28日,在省幼儿教育研究会成立暨首届年会上作了经验介绍;1987年8月在省、
地举办的德育教育研究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1980至1987年幼儿园有2人被省妇联评为儿少先进工作者;有2人被地区妇联评为儿少先进
工作者。
1980年开始在小学附设学前班,逐年增加,至1987年发展到9个班,幼儿数达337名。详见
幼儿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小学教育
呼玛县地处偏僻、村屯分散、住户较少,但为其子女能就近入学采取教育部门、集体、企
业等多种办学形式,提高儿童入学率。1978年入学率达97%,1981年达94.4%,分县后稍有波动,
至1987年入学率达97.5%。
附;小学基本情况表
幼儿基本情况统计表
小 学 基 本 情 况 表
1985年9月教育局制定的《普及初等教育检查验收方案》规定入学率98%,巩固率城镇学校
97%以上,农村学校95%以上,毕业率城镇学校95%,农村学校90%以上、普及率95%, 并把学校
领导班子的状况、素质作为检查验收的内容。自1985至1987年对全县小学分期分批检查验收,
对19所乡、镇小学检查验收,有14所学校合格;县政府颁发了《普及初等教育合格证书》;对
51所村级小学检查验收,有27所实现了普及初等教育。
1987年4月13日,呼玛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呼玛县实施九年制义务教
育规划》,其规划到2000年全县实现普及9年义务教育。
学制:1978年沿用文革中实行的5年一贯制。1981年进行学制改革。到1986年全县各级小
学一律实行6年学制(附表)
小学课程设制表
注:1.1978至1987年5年制的4年级开设外语、地理;6年制的4年级不设外语、地理。
2.1986年镇内和其它(企业)小学6年级开设自然课。农村小学6年级开设农业常识课。
3.1978至1980年全县唯呼玛一小4、5年级开设俄语;1980至1981年呼玛镇内3个小学均
开设俄语;1986年金山、韩家园、荣边、三卡、北疆中心校开设俄语。
学生管理:1978年以后全县各校认真贯彻《全日制小学工作条例》、开展“学雷锋、创三
好”,进行“讲文明、讲卫生、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行为美、语言美、心灵美、环
境美”;“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学生中打架、破坏
公物、不守纪律等行为逐渐减少,出现了尊师爱校、认真学习的新风气。
1980年全县各校重建了学生学籍簿和档案。是年教育科规定重点校班级学额40人最多不超
过45人;普通学校班额45人,最多不超过50人。附:普及初等教育比率统计表。
普及初等教育比率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