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教师队伍 一、发展与管理
1978年全县有教职工607人,其中教师456名,行政人员69名,工勤人员82名,后因上山下
乡的知识青年返城等原因,教职工人数剧减。为解决教师急缺状况,1979年 3月在现有知识青
年和七八届高中毕业生中通过考试,择优录取52人,作顶编代课教师。1980至1982年,对代课、
民办教师经过3 次考试,择优录取为正式教师者72人。至此全县再无民办教师之称谓。1983年
7月15日由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分来6名支边轮换大学生,至1987年返籍,此后终止这一作法。截
止1987年全县教职工总计742人。其中教师592人,行政人员70人,工勤人员80人。附表:
一、二、三
表一
中小学教职员工基本情况表
全县中小学教师由文教科统一管理、分配,其中民办教师基本不出乡。1979年2月,文教
科对全县民办、代课教师进行整顿。通过业务、文化考核,择优录用者为国家顶编代课教师。
订立合同,颁发任用书。1984年暑假对顶编代课教师再次整顿,通过考试留用53人,辞聘22人。
表二 中学教师结构自然状况表
注:表中数字为正式教师,不合代课教师。
表三 小学教师结构状况表
注:1、表中数字为正式教师,不含民办代课教师。
2、表中数字变化较大的1979年系知青返城,1980年民办代课教师转正。
1982至1984年全县中小学教师进行4次教材、教法过关考试。小学教师过关人数198人,中
学教师126人。附表:一、二、三
中学教师教材教法过关人数统计表
小学教师教材教法过关人数统计表
中师文化程度以上的教师调出调入情况一览表
注:中师栏包括高中文化程度。
1985年部分学校实行校长与教职工根据不同岗位订立不同内容的合同制度。如科任教师岗
位责任制合同基本内容是,1 、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有适用的教案,上好每一节课;2 、
学初有教学计划,期末有总结或论文;3 、服从领导,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工作中与其
他教师团结一致,互相支持,共同对学生负责;4 、有自学规划,搞好文化学习和业务学习,
完成听课节数,改革教学方法;5 、自尊、自强、自爱,加强师德修养和思想修养,遵守工作
纪律、作息时间,干好8 小时工作;6 、体育教师要做好以下工作;①保管好体育设备、器材,
做到不丢失、非自然损坏;②组织好两课(体育课、体活课)、两操(间操、眼保健操)。督察各
班体育活动开展情况;③1组织、训练校田径队、速滑队,组织好体育比赛活动。
对合同每学期审查2次,按条件评分记入业务档案,作为对教职工的全面考核的依据。
二、地位与待遇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进一步强调尊师重教工作。呼玛县委、县政府
采取了一些提高教师待遇的措施。首先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平反了历史上积压的和文化大革
命中的冤假错案 15件。1985年6月25日,呼玛县委下发了《关于尊师重教的决定》文件,做出
了 17项决定。基本内容是:广泛宣传尊师重教的重要意义,隆重庆祝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
签发教师“优待证”,乘车、医疗等优先照顾,年节要对教师慰问;要吸收够条件的优秀教师
入党;不许骚扰破坏学校秩序,加强领导力量,提高学校干部管理级别;解决教师住房间题;
招工、招干在同等条件下,照顾教师子女并为中教5级、小教3 级以上教师安排1名子女就业;
每年为教师体检1次;每年为教师解决4吨地方煤;25年以上教龄者,可享受一次外出学习、参
观、考察待遇;在病区任教10 年以上教师上浮1级工资;每年要表彰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同时勉励教师为人师表,做到自尊、自爱、自强;要热爱共产党、爱祖国、爱人民、爱
事业、爱学校、爱学生,不断提高教师教育理论和文化业务水平,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出更多、
更好的人才而积极努力。文件决定各条在逐步兑现。
1978至1987年,有117名教师获省政府颁发的《教师荣誉证》;县召开的3届党代会中参加
的教师代表25人次,1980年、1984和1987年8届县人代会中参加的教师代表9 人次,其中常委2
人次;教师被选为县政协副主席的2人、委员5 人,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优秀班主
任1人,全省劳动模范1人,大兴安岭优秀教师21人,被吸收为中共党员59人,有8 人被评为县
优秀党员,2人被评为地级优秀党员。
1978年全县教师最高工资(九类地区)仅有1 人基本工资达85.5元;最低工资34.5元,全县
教师平均工资48.87元。1979年有20% 教师提升1 级工资,1981年全县中小学教师调1级工资,
其中有部分人提升2级工资,1987年全县教师最高工资(九类地区)基本工资131元,最低工资62.5
元,教师平均工资80.77元,比1978年平均增长基本工资31.90元。1980年中小学实行班主任津
贴制。根据班级学生多少规定,中学班主任每月分别为5、6、7元;小学班主任分别为4、5、6
元。1984年有 215名教师职工享受书刊补助费,到1987年改为每月按5 元发放;有304人享受。
1984年对科技知识分子实行边境科技补助,到1987年全县有284名教职工享受补助。1985年1月
实行教龄津贴补助。教龄满5年不满10年者每月补贴 3元,满10年不满15年者补贴5元,满16年
不满20年者补贴7元,20年以上者补贴10元。1986年全县在乡、村、场、矿的中、小学有151名
教师享受上浮1级工资待遇。同年全县有5 名在地方病区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享受上浮1级工资
的待遇。
1978至1987年教师家属有102人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有中教5级小教新3 级以上相当
于中级知识分子的7 名教师被照顾安排1名子女就业。国家为教师建造住房4 364平方米,其中
砖木结构2 766平方米,土木结构1 598平方米。
民办教师享受与公办教师同样的政治福利待遇,寒暑假、合作医疗均予保证。1978年国家
规定民办教师每人每年由国家补助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