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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与设施

第一节 机构与设施



  1978年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有1专职人员负责。1980年后调入1名副主任和2名工作人员。1985
年编制5人,其中主任1人,体育教练2人,工作人员2人。

  全县各乡均有1名副乡长分工负责文体工作。体育工作由文化站具体负责。暂未建文化站的
乡则由乡党委或乡团委负责。各级学校体育工作由体育教研组或体育教师负责。

  呼玛镇东南侧有县体育场1处。1982年建筑办公室、主席台、仓库三为一体的房屋330平方
米。1985年对场地进行修整。镶筑田径场400米水泥道牙,并用炉灰土铺平跑道。占地约2万平
方米。1987年体育场四周建了围墙,于场内建了1个水泥结构标准兰球场。第一中学有400米跑
道标准场地1个。职业高级中学有330米跑道运动场地1个,镇内3个小学各有200 米跑道运动场
地1个,全县9个乡的中心校亦均有运动场1个,每年冬季镇内5所中小学校和县体委各自浇冰场
1个。镇内5所中小学和9 个乡的中心校均设有兰球场、足球场、乒乓球案等。此外单杠、跳箱、
鞍马、铅球、铁饼、标枪等器械均有一定数量。全县有冰刀543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