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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婚姻

第五节 婚姻



  旧中国各民族的男女婚姻,都有包办、买卖的共同特点。

  汉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听信媒妁之言,任凭父母决定。男女双方在媒人来往说合达成协
议后,先男后女进行相亲,相女时,先由媒人与女方父母商定时间,找与姑娘经常接近的婶子、
舅母等人有意安排活动,使姑娘亮相,并约男方在指定暗处相看,女相男,方法与男相女大致
相同。双方相看后没有异议,男方则携带酒肉衣服和金银手饰等礼品到女方家,与其父母举蛊
行礼,算是定亲,即为“端蛊”。以后选定吉日媒人传递双方庚贴,男方并送金银手饰和布匹
等物,叫做“过小礼”,也叫“挂定”。成婚之年或者在过小礼之后的某一吉日,仍凭媒妁传
通,向女方家送重于前次之物品,谓之“过大礼”俗名“压衣裳”。然后在媒妁陪同下,请女
方父母到男方家,两亲家在酒桌上共同商定婚期,待女方父母同意后,方可操办。婚前数日,
男方相继给女方送酒肉米面和钱物礼品,称为“纳彩”。结婚之日,新郎披红戴花、坐轿、乘
车或骑马,带迎亲多人,一同到女方家门,先不能入,待女方要礼物,男方将事先准备好的零
钱“小红包”从门缝送入三、四次后,经院中长者答应才开大门放行。行至房门,仍照前办理,
然后入室。进屋时新郎在前,迎亲人在后,让至西炕,新郎入首席位,管此称为“新客”。宴
席上新客不言语不动筷不喝酒,女家献“小红包”后,才谈笑开餐,此为“见面礼”,也叫要
“开口钱”。酒饭之后,新郎同迎亲人向西炕上首三叩头,谓之“谢亲”。然后,同头发挽成
发髻、穿好新衣、外罩红衫头盖红布、已梳妆完备的新娘起程并归。女方送亲的至少要一女两
男,与男方迎娶者,凑成双数。到达男方家门,将送亲的让进屋里款待,新郎、新娘要选定吉
时离车(轿)下马,经济富裕者红毡铺地,步入庭院,在院中摆有案桌,桌上放一方斗,斗中盛
有五谷杂粮,粮中插有宝剑,剑上挑有雕弓,有面对南天门者,亦确面对七星北斗者。由新郎
父亲拈香行礼后,新郎新娘行跪拜礼,即为拜天地,然后由男女傧相送入洞房在入房过门坎时,
要跨马鞍,意为“早立子”,新娘入洞房后,坐在福神的方位,名为“坐福”,新郎用称杆揭
去新娘头上的红盖头。到了晚上,有闹洞房的活动。临睡觉前,一对新人同吃子孙饺子长寿面。
然后由父母儿女双全的近亲、中、老年妇女,为其铺床展被。次早起床后,新娘由门口向里扫
好,名日“扫福”。洗漱梳妆完毕,参拜祖宗牌位、灶神,向公婆,长辈和近亲长者见礼,而
后做简单早餐,名为“试刀”。这一天继续宴请上一天未完的宾朋亲友。第三天新郎新娘一同
到女方家,吃完饭干日末落之前归回,其名叫“回门”。第四、五天拜祖庙、祖坟本族本家长
辈。到民国后期至伪满时代,婚俗亦有变化,民间多保旧俗,但环节从简许多,而官商等人多
改为行对面礼,不叩拜天地,称之文明结婚。解放初期,农村也很少见拜天地的习俗。机关团
体等工人干部则行对面礼,向领袖像致敬,首长讲话。不随礼请宴,节约办喜事,排除封建婚
俗。

  满族婚姻,也是由媒人提亲说合,经认亲、定亲、过礼等形式。婿前过礼时,女方设宴招
待男方,这一天女方还要请人动剪子给姑娘裁衣服。在结婚前一天、女方将梳妆匣送至男方。
结婚时男方要备有红毡盖顶的喜车,姑爷披红戴花骑马,在娶亲奶奶等一行人(必须单数,回
来时成双数)陪同,到女方家门后,喜车停在一定位置,也有“要红包”形式,新郎进屋先向
女家祖位磕头。新娘穿大红袄,系红带子,蒙着红盖头,由女方哥哥或叔叔抱上车。路上遇井,
需用毯子盖住井口,两个喜车相迎时,两个新郎要摔跤比高低。喜车到家,燃放鞭炮,一对新
人拜天地、倒红毡进屋、新娘跨马鞍、新郎以称杆挑盖头,新娘上炕坐财、晚间洞房内摆桌,
上放用红线绳系着的两个酒壶,新人由一男一女陪同绕桌子左右各转三圈,然后喝交杯酒。这
时外面有人向窗上撒五谷杂粮,同时有唱喜歌声,称为“拉空吉”,之后将新人推上炕。第二
天以八碟八碗招待宾客,第三天新婚夫妇同到女方家行回马礼,也称为“回门”。

  鄂伦春族的婚姻,多是在幼年时由父母给定下,也有指腹为亲,也有男方求婚的。订婚时
女方要财礼,一般是要两三匹马、一两口野猪、30或60斤白酒。女方家境贫困者,有趁机要七、
八匹马的。过礼时,男方父母指着儿子,携带礼品到女方家拜见岳父、母,女方需招待客人及
同族各家。在婚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就把新郎送到女家与新娘同居,到结婚之日才许把一对新
人接回男家。如果新娘在结婚前一天到了男方的“乌力楞”,需先住在别人家。儿女双全的夫
妇是结婚时的娶亲人,回到家时,新婚夫妇和陪亲的,均要在马上围绕“乌力楞”走一圈,然
后下马进房,在新房内,新郎与新娘给天磕头,而后酒宴开始,再给长辈磕头,向贺喜的亲友
磕头,此时各亲友把带的衣物或金钱等礼物交给新人。晚上给新人做“毛考太”(即粘饭)吃,
新郎与新娘各一碗,每吃一口互换一次饭碗。婚后一段时期,新郎新娘要到女方家,住一个月
或几个月,有的要等到头胎婴儿出生后,才一同再回到男家。

  回族的婚姻,也是听媒妁之言,说合双方,达成协议后定婚,由族内的主事者称为“阿訇”
的主持,先“过小礼”,即男方送金耳环、手镯和饮料、果品等物。再“过大礼”,礼品有衣
服、布匹和米面、活羊等,主要听凭女方的索要,成婚不择日月良辰,迎娶时新郎披红插花乘
马街行、拜庄、并谒见“阿訇”。到女方家时,有两童女以喜果掷打新郎。当梳妆一新的新娘
随同新郎一行人到家后,两家主婚者和媒人,分左右坐定,新郎与新娘跪上,“阿訇”颂经一
遍,然后将喜果扔到一对新人身上,新婚夫妇向“阿訇”行叩拜礼以谢。接着“阿訇”就席,
其他人也随之入席赴宴。此时女方亲眷抱起新娘送至洞房炕上,脸冲墙而坐,谓之“坐福”,
新娘的母亲一直陪到晚上。临睡前新夫妇吃完寿面,新郎为新娘脱靴安寝。次日宴请亲族,新
娘逐一拜见,其辈长者,对新娘均有赏赐。

  达斡尔和蒙古族的婚姻、习俗与满族有些相似,定婚财礼是牛和马,过礼时的宴席叫“萨
林”,成婚前的大礼仪式称“妥列”。嫁女主张陪送东西,主要有衣服、箱柜等物,贫富有别、
送的东西也不等。结婚前一天,新郎就骑马到女家,次日女家组织四或八或十二名送亲人员,
新娘坐轿车同新郎一起被送至男家后,在院中香案前跪拜天地即为成婚。踏红毡至洞房,门口
跨马鞍子,新郎用一把筷子挑去新娘盖头,意即“早安子”、“快立子”。进房后静坐半小时
或一小时,亦称“坐财”。然后下地梳妆打扮,招待亲族宾友,入席欢宴之前,新郎与新娘要
给至亲长辈们跪拜,长者即赏给钱或礼品。次日新婚夫妇拜祖,第三天由家人带领新娘在村屯
内亲族认门,给长者装烟,第七天新婚夫妇到女方家“回门”。

  以上各民族的老式婚姻习俗,在1949年建国后,随着《婚姻法》的颁布和普及贯彻,各民
族包办、买卖婚姻和封建迷信的活动形式,已逐渐被减少,代之以行的是新事新办、移风易俗
的文明自主婚姻程序。五十年代,男女青年适合婚令,双方自愿,经乡政府给予结婚登记,以
糖果烟茶招待亲友举行一下仪式,即为合法夫妇。六十年代,各民族生活均有提高,男女间的
婚事,事前都要简单准备,起码双方都做些新的衣服被褥和婚后的生活用具,如桌凳箱柜等,
然后登记,举行婚礼成婚。七十年代中期开始,各族青年的婚姻受外地的影响,从婚前准备到
举办婚礼,形式就比以前繁杂多了。定婚之后,男女双方家庭互有宴请二老一次,名日“端蛊”
或“认亲”,实为正式定婚。之后制作大农柜、五斗橱、茶几、沙发之类的一般家具和衣服被
褥。结婚之日有的小汽车接送,有的自行车迎娶,到家后举行互敬互爱的婚礼仪式。家庭条件
好的也宴请答谢随有婚礼的亲属好友。八十年代之后,部分人结婚时大操大办,较为盛行。其
表现是:“端蛊”订婚后,男方给女方几百至千元的钱或衣物、自行车、手表、金戒指等礼物。
婚前男女双方准备结婚用品,男方修盖房屋,制买组合柜、大衣柜、写字台、单双人沙发、沙
发床等家具和收录机、台灯、电扇或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生活和娱乐物品。结婚用的软
缎被褥,起码男女各两套,男方多者达四套;穿的各式应季服装和皮毛制品,甚至毛料衣服、
门窗帘、床罩及各种化妆、装饰品等,都有准备。婚期选在周末两天或“五·一”、“十·一”、
元旦、春节等节日和每年农历腊月内的双日为多。结婚形式有三种,一是自家操办,二是两人
旅行,三是集体举行结婚仪式。婚期前一天,女方把陪送物品送至新房,男方将各式样的双喜
字贴于门窗,双方推选人把洞房摆设布置一新。自家操办的,在结婚当天凌晨的五,六时,新
郎同男女为奇数的接亲人,携带肉、酒等四样礼品,分乘数量自行车、摩托车或大、小汽车,
前往接亲。到女家后,经过递送“小红包”方能开门入室。女家备有烟、茶、糖、酒和多样罐
头糕点招待客人。之后,新郎给新娘行礼、穿鞋、抱或背下炕,向父母行礼、称呼、告别,长
者随之付给小红包,谓之“改口钱”。并将所带四样食品分开,留下一半,再带走一半,是
“离娘肉”之说。女方送亲男女也必为奇数,两家接送者之和成双,以示新人成双成对。接、
送亲车辆要始终向里拐弯,从出发至归回的起线,要成一个不规则的圆周形,表示新婚夫妇的
圆满和新娘与婆家的一心,有的还将水入瓶漫洒一道,其意为新婚之始要如长流水,亦示两亲
之间能常走动。车辆回到男方家时,燃放鞭炮,众人围观迎接,播放录音乐曲,新郎与新娘手
拉手由接送者后随送进房内,如女方陪送之物有亲人随带,在进门时由男方接亲人接过放在新
房的适当位置。稍事休息后,举行结婚典礼,由司仪主持,仪式顺序为:司仪开场白,证婚人
宣读结婚证书,新婚夫妇相互敬礼,向男方父母行礼、称呼,长者给新娘“改口钱”,向来宾
行礼,领导或负责人致贺词,来宾致贺词,男女两家代表勉励,新婚夫妇向来宾敬烟、茶致谢。
典礼结束后,同到已定地点赴宴,宴席中间,由司仪带领新婚夫妇逐桌敬酒,席散后,送走来
宾和送亲者,也称娘家人。男女双方的迎送亲之人,可以在两家互偷拿一些杯、碟、茶具之类
的小东西,叫“偷亲”,取其“投亲”的音意。结婚之日前数天,家族近亲、知已、故交和来
往情投等人,知其信者,定要送些礼品或钱,以示贺喜。礼品之类颇多,诸如高档的电视机、
收录机、皮箱、毛毯等,一般的有衣服、针织品、床上用品、化妆品、装饰品,炊具和茶具等
;送给现款的也多少不一,少则5 至10元,多则几十元,乃至百元以上。对亲朋故友的光临和
致贺情谊,一般在结婚当天或第二天,即请赴宴致谢。第三天新婚夫妇到女方回门,女方也乘
此机设宴答谢贺喜的故交宾朋。如是旅行结婚,就没有以上那些繁琐程序,新婚夫妇到外地旅
游返回即为结婚,其中也有设几桌宴席,向亲朋故友以表致谢的。集体结婚多为单位系统两对
新婚以上的夫妇同时一起举行婚礼仪式一一向主婚人行礼,- 相互行礼,向来宾致敬。备有烟、
茶、糖果、边吃边致祝词,新婚夫妇介绍恋爱经过等。最后举行舞会或看电影。这种结婚形式
广为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