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禁忌
第十节 禁忌
鄂伦春族在狩猎期间,禁忌的有:不许烧长木头,不许向篝火上洒水,不和人争斗打闹,
不能说能打多少猎物,不能射猎正在交配中的野兽。打到的第一只野物,必须先祭当地的山神。
打住大的野兽时,解剖中把心脏和舌头必须连在一起,煮熟后才能割断。如对以上忌讳不遵守,
认为会触犯神灵保护,打猎不顺利,打不到野兽或得罪仙、神降灾于人、畜。其它还有如是兄
弟多人的父母死后,只许一人戴重孝,认为戴孝的人运气不好,打不到野兽。戴孝的人,过年
时不能给别人磕头,也不接受别人磕头,一切娱乐活动不能参加。妇女不准坐在“安嗄”内的
“马路”上,也不准到“安嗄”后面去,怕冲犯了仙神。还不准使用男人的狩猎工具,不能吃
熊的前半身之肉,不能铺熊皮褥子,否则孕后会流产。鄂伦春族对熊称“阿玛哈”,即伯父之
意。对虎称“木好木义热格其”,即长尾巴。对貂与黄鼠狼也称长尾巴。猎狩烧短木头之意是
认为这些长尾巴野兽不但走不远,还会进洞,容易被猎获。
满族对狗身上的东西,一概禁用,禁吃狗肉,禁穿戴狗皮衣帽。正室西炕穿孝服、食狗肉、
有狗皮衣帽的外族人与本族妇女,都不得入坐。润月之年不盖正房,逢盖房上梁必选吉日。未
出嫁的姑娘、没生过子女的媳妇的及非正常死亡的人,都不准葬入祖籍坟地。孕妇死后,必须
火葬。小孩生天花时设“忌门”,即门口挂草把,下绑一条红布,认为可免灾。另外对小孩还
有雨后指虹烂手指头、站立门坎会长不高个子,吃猪尾巴晚间身后会有声音,晚间照镜子会梦
中见鬼等的忌讳。
回族禁食猪肉和大油制做的蔬菜食品。达斡尔族张网打鱼祭龙王时,不准妇女参加或观看
热闹,否则会打不到鱼触怒龙王。达斡尔、蒙古族对埋葬死者与满族相同,都禁忌在双日子出
殡安葬。达斡尔与蒙古两族,在吃饭时的谈话中不能提到狼,怕狼打着食物,即对他们牛羊放
牧的安全不利,如吃饭时有人无意中讲到了狼,要立即用一个碗扣于桌上,意为“破之”,这
样狼就吃不到什么,对他们无威胁了。
解放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各民族的传统习惯和迷信活
动逐步在改变或消失。除回族多数人仍保留不食猪肉的习惯外,其他各民族习惯在其青少年中
己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