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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宗教工作

第三节 宗教工作



  呼玛县地广人稀,然而各种宗教信徒皆有之,除少数民族信奉的萨满教外,其他则基本全
是先属客居后转定居之人。1945年解放以后,随着剿匪胜利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党和政府首先
号召人民在搞好生产中,破除迷信,取缔一切反动宗教会道门的迷信、破坏活动,禁止萨满教
“跳神”治病贻误人命。1947年呼玛镇人民拆除了北山口的关帝庙宇,砸碎了泥胎。各乡村也
先后拆掉了屯内的迷信土地庙牌位等物。1948年结合土改,对金山镇关帝庙道长黄品三之辈以
宗教活动欺骗、剥削群众的罪行,进行了揭露斗争。1949年建国后,县内的宗教工作,正确贯
彻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至1987年,各宗教已基本自动消失,只是各少数民族还保留着
一些本民族传统的信仰、生活习惯,逢节日政府按政策供给肉类或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