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后记
1988年初,呼玛县政府做出决定,续写1980年出版的《呼玛县志》后的第二部志书,全面
记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8至1987年,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
心,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社会各方面发生的巨大变革。
为党政领导和人民参政议政提供科学依据,为激励后人提供翔实教材。 3月30日县政府全体会
议进行了部署。7月初在县志办基础上抽调得力人员组成编委会。经历了编制篇目、征集资料、
分纂总纂、主编副主编分审合审,三易其稿。于1989年9月定稿,124经省地业务部门审稿交付
印刷。
全书共设20篇7 7章,约60余万字。在编写中,除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和走访知情者外,大
量基础材料是县内各单位和各部门提供的,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在编写过程中,还得到了中国方志协会理事、黑龙江省地方志协会副会长王文举和省志办
市县志指导组副组长赫修文、处长梁文玺以及大兴安岭地区志办吴春甫主任精心指导、并进行
了细致加工编辑。县政府办公室、建设银行、自来水公司、文化局、水利局、教委、农业局、
林业局、运输公司、县供销社、党史办、财政局等单位给予大力协助和支持。谨此一并表示感
谢!
鉴于我们专业知识浅、经验少、时间短,书中缺点、错误和遗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
指正。
呼玛县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