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
政策,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和科学分析的态度,翔实地记述大兴
安岭林区林业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各部分内容不划统一上限,大体始于1964年,下限断至1990年。仅有一两处下延
至1991年。
三、本志是林业专业志。全志共设ll编,编内设章、节、目志首列有《序言》、《凡例》、
《总述》,志末附有《编纂始末》。其内容按森林资源、开发建设、木材生产、林产工业、森
林保护、植树造林、森林经营、多种经营,经营管理、科技教育、机构人员顺序排列。
四、本志采用语体文记述,辅以图、照、表,并力求文图并茂。
五、遵照详今略古、详异略同的原则,本志重点记载1964年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建设以来26
年的发展变化历史,突出林业特点。
六、本志在时间称谓上,一律采用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书以全称。
七、本志所用数字,除习惯用汉字表示者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八、本志资料,主要由各林业职能部门提供,部分采自有关著作和依据调查。
九、本志注意吸收有关大兴安岭林区的专业和研究成果。各种数据,均出自统计部门和主
管部门。
十、本志篇目,参照《黑龙江省林业志》篇目设计的,除科技教育外,其他非林业项目均
未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