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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五十年代的森林调查与资源数据

第二编 开发建设

第一章 森林调查与规划设计

第一节 五十年代的森林调查与资源数据


  

   一、建国时期的大兴安岭森林资源

大兴安岭林区自古以来,就是“丛林密树、鳞次栉比、万木参天、排比联络、间不容尺”的
原始林区。

近百年来,由于沙俄入侵和在东北沦陷时期大兴安岭森林遭到严重破坏,乱砍盗伐近于疯狂,
森林火灾年年不断,致使原始林区火烧迹地成片,沿江一带森林和东南部林区边缘形成大面积天
然次生林和疏林荒山。

在这个历史时期,由于未进行森林管理,更谈不上对森林资源的调查和规划,各类统计资料
皆为推算和估测。由于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经营范围,跨越伊勒呼里山两侧,更没有统一推算又
较为可靠的森林资源数据。

为了衡量建国前后的森林资源变化和各历史时期森林资源消长情况,林业部于l985年以林资
(资)字24号文《关于搞好前期森林资源整理分析》的通知,由黑龙江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承担
《大兴安岭地区的资源数据整理分析工作》。经查阅《伪满洲国年鉴》、《伪满铁路调查资料》、
《原东北林务总局计划处统计资料》、《呼玛县志》等历史档案,经分析、核对,提出了可供使
用的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资源数据材料。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大兴安岭林区第一笔森林
资源数据。

   1950年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二、1952年大兴安岭北坡森林资源踏查

1951年全国林业行政会议总结报告提出任务之一是:“自1952年起,对东北、内蒙、西南及
西北准备开发的天然林,进行航空测量及地面调查,以便了解森林资源,设计修筑铁道,编订采
伐计划”。(“摘自:”林业法令汇编“第三辑第18~24页,中国林业编辑委员会出版。)

根据上述安排的任务,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林政局,抽调宋文忠、秦家瑞、杨纯甫、杨森林、
王绍盛等技术人员,汇同内蒙古、黑河地区部分人员组成大兴安岭北坡森林资源踏查组。在此踏
查前于1951年林政局曾派韩鳞凤等同志对呼玛河流域,沿江一带进行过视察,为此次踏查作了准
备。踏查分四个小组进行:漠河地区、阿木尔河地区、盘古河地区、呼玛河地区,部分人员于1952
年6 月份在沈阳集中,乘飞机到达海拉尔机场。然后转乘飞机到达呼玛县机场,在呼玛县集中,
进行准备工作,在黑河地区和呼玛县帮助安排下,雇用了向导和猎人的马匹,然后分赴各地开始
踏查。

此次踏查的目的在于了解森林分布情况,树种组成,可采蓄积量和河流可利用情况。踏查全
部采用目测方法,包括图面构绘和出材量估测,踏查时步行或骑马,沿河流而上,直达分水岭,
由于准备工作不充分,后勤支持困难,餐风露宿,忍饥挨饿,任凭蚊虫叮咬,在这渺无人烟的原
始森林腹地作业,给调查队员带来重重困难。这次踏查虽然按计划完成,但误差较大,只能是个
概况了解,精度难以保证,但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深入大兴安岭北坡原始林腹地的踏查,不仅意
义重大,也为以后大规模开展森林调查工作提供了极为重要的野外作业资料和经验。

1954年全国林业调查设计工作会议报告中指出:“对于虽然作了资源调查。而方法过于粗放,
获得资源准确性很差,应考虑重新进行,以便获得近似正确的森林资源资料……”(摘自“林业
调查设计”1954年,第1 期第9 页。)

通过1952年对大兴安岭北坡森林资源踏查,初步了解森林资源分布和野外作业的难度,为此,
1954年开展了大规模的森林航空调查和地面森林经理调查,为开发这沉睡千万年的大林区做准备。

   三、1955年开始的森林经理调查

森林经理调查从1955年正式开始,南北两坡分别由林业部直属第二森林经理大队和第一森林
经理大队承担任务,历经6 年时间,到1960年完成总面积830 万公顷的调查任务。在这期间调查
设计机构几经变化,从1958年开始内蒙古调查队也参加了调查,动员人力之多,工作之艰苦,在
中国林业调查规划历史上是空前的。在这期间前后共有13名森林调查队员牺牲在大兴安岭林区。

  1、调查依据和方法:

  森林经理的主要工作分两种:

  (1)森林资源清查和地域区划;

  (2)编制森林施业案。

  森林经理调查和森林调查主要区别在于是否编制森林施业案。

  1955年林业部颁发了“森林经理规程试行方案”。1955年修订版,由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

  规程试行方案不仅明确了调查方法,也规定了建立森林经营单位和编制森林经理施业案说明
书提纲。

  1956年林业部再次修订规程,颁发了“国有林森林经理规程”草案,明确了森林经理调查的
三个等级。

  1958年林业部正式以林调国字第009号颁发“国有林经理规程”,规程由林业部长梁希于1958
年1月l8日签署。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本正式森林经理规程。

  规程明确了三级森林经理调查的详细程度。

   各级森林经理详细程度的指标如下


注: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林经理规程”,1958年版第8页

1958年在森工和营林体制合并以后,森林经理施业案和林业企业总体设计也开始合并,为此
林业部1959年4 月正式公布了“林业局综合调查与总体设计纲要”,根据纲要规定,森林经理调
查不再编制森林经理施业案,而改为林业企业总体设计。森林经理调查仍执行“国有林经理规程”。
1960年林业部颁发了“国有林调查设计规程”草案,要求编制森林经营利用设计。

自1955年开始到1960年大兴安岭林区森林经理调查完全执行了历年森林经理规程,全部采用
Ⅲ级森林经理技术标准。大兴安岭林区全部有1954年航摄的黑白照片,比例尺为1:2.5万,垂直
投影,为此,调查工作全部采用目测调查方法。

  2、历年调查地区和情况说明:

  (1)现林业局名称为1990年调整区划后的名称。

  (2)调查时使用过的名称为当时调查时的名称或内业统计使用的名称。

(3)调查单位名称为调查时使用的名称,以后变化情况说明如下:林业部直属第一森林经
理大队于1956年分为一、七两个大队,一大队于1958年解散,多数人合并牙克石林业勘察设计院,
现集中在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调查规划院。林业部直属第二森林经理大队于1956年分为二、六
两大队,现集中在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林业部直属第七森林经理大队,现为黑龙江省林
业勘察设计院黑龙江省第一森调大队为原林业部直属第六森林经理大队,现为林业部直属华东林
业调查规划院和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黑龙江省第三森林调查大队后为林业部直属第十森林调
查大队,现为大兴安岭林业调查规划院。内蒙古林野调查队现为内蒙古林业勘测设计院和内蒙古
第二林业勘查设计院。


   各年度森林经理调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