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六十代年森林调查与资源数据 一、l962年森林资源统计
根据林业部指示,各省对森林资源作了一次全面统计,黑龙江省对大兴安岭北坡进行了全面
统计,重新区划了林业局,共区划31个林业局1 个自然保护区。
伊勒呼里山南坡部分,也由黑龙江省林业勘察设计院,通过森林资源分析,按现在经营范围,
依当时数据,进行了重新统计。1962年大兴安岭林管局森林资源情况如下表:
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各类蓄积量统计表
二、1964年森林资源验证
1964年2 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林业部、铁道兵关于开发大兴安岭林区的报告,组
成开发大兴安岭的会战指挥部。
会战指挥部规划组提出要求,林业部以(64)林规字第39号文“关于1964年森林调查任务的
通知”,明确验证1959年以后调查地区为重点,并考虑到当前开发建设的需要,选定南坡古源、
多布库尔,北坡欧浦(现地工作时改为干部河)、塔河、西里尼五个林业局为验证地区,总面积
113 万公顷,验证面积3.4 万公顷,由林业部直属第二森林调查大队和黑龙江省林业设计院总体
设计大队(后改为林业部直属第十森林调查大队)分别承担南、北坡的森林资源验证任务。
验证依据由会战指挥部规划组制定的“关于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资源验证工作方法与要求”进
行的。
验证时土地面积采用罗盘仪实测林、小班;蓄积量采用全林每木检尺或角规测树,其结果同
原目测调查进行比较,计算了系统误差,均方差和均方误。
验证结果:
面积误差为0.3%;
总蓄积量误差为32%;
优势树种误差为23%;
成过熟林误差为36%;
由于验证时,实测面积小,仅占验证面积的9.47%,是验证地区的0.45%,计算又是以林班
为单位计算的,代表性存在问题,为此,从1965年开始对开发区进行了全面的森林资源复查,复
查工作也为开展林业企业总体设计提供数据基础。
三、1965年至1967年为开发建设进行的森林资源复查
为满足会战区首期工程计划开发各林业公司企业总体设计的需要,从1965年开始,林业部调
查规划局安排直属第二森林调查大队和第十森林调查大队承担了共560 万公顷的森林资源复查任
务,由于“文化大革命”影响,只完成365万公顷的复查。
1965年3 月初,林业部调查规划局综合调查队和第二森林调查大队,在新林林业局的塔源、
前进两个林场,进行了森林资源调查方法的改进试点,从传统的目测调查,过渡到以数理统计为
基础的森林抽样调查,参加的还有其它13个单位的调查技术人员和教学单位的老师。
通过在塔源林场的试点,证明抽样调查不仅可以计算理论精度又以较少现地工作量,获得好
的调查成果。在塔源通过5 251 公顷的全林每木实测,经同抽样调查成果比较,误差为2.35%,
计算误差限为±4.89%,这充分证明了抽样调查方法的可靠性。
这次试点是调查方法的全面变革,是森林调查技术发展一个里程碑。
1965年第二、第十两个大队,共完成调查面积100万公顷。 由于抽样调查正在试点,还没有
正式推广应用,故调查方法均采用沿林班线和调查线,实测小班面积3~5% 的带状样地,进行每
木检尺,放弃了传统的目测调查。
1966年第二森林调查大队完成了塔河林业局北部地区、阿木尔、图强两个林业局的复查任务;
第十森林调查大队完成了呼中林业局的复查任务。
从1966年开始各队均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调查林木蓄积量,主要技术标准是:可靠性指标均
为95%,精度为85%,样地为正方形,面积0.06公顷,总体面积控制在1 500 公顷以内,只计算总
体蓄积量,不作林班区划;蓄积量不落实到小班,只提供5 种森林资源统计表,以满足林业企业
总体设计为原则,各队制定的操作细则,只是调查方法部分。
1967年第二森林调查大队部分人员完成松岭林业局北部五个林场的复查。
各队不同年度完成森林资源复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