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森林资源连续清查 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简称一类调查),一般以省(市、区)大林区为单位进行。为制定全国林业
方针政策,编制全国、各省(市、区)、大林区的各种林业计划、规划和预测趋势提供依据。
一、1976年第一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
为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采取布设固定样地,定期实测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方法。1976年
根据黑龙江省统一布置,设置了省级固定样地,在地形图上每16公里设置固定样地一块,对未开
发区没有进行布设,在沿江军事区内又不能进入,实际设置样地193块.其余样地都采用60年代航
片判读或依过往调查资料推算取得的数据,虽然计算理论精度符合要求,由于样地布设偏少,可
靠程度有一定局限性。调查结果如下:
1976年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1976年各类森林蓄积量统计表
二、1988年森林资源连续清查
1986年对l976年布设的固定样地进行复查,结果很不理想,复位率仅达30%多,大兴安岭林
管局森林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决定,重新设置连续清查固定样地。根据林业部林资字(1988)第156
号文“关于召开部分省、市自治区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会议的通知”,大兴安岭森林资源清查办公
室,制定了技术方案。
方案确定在全管理局范围内,共布设固定样地1324块,样地间距为8 公里,清查采用双重抽
样方法,第一重样本是设置100 米长截距面积成数样地,用于估测各类土地面积。第二重样本为
长60米、宽10米的矩形样地,面积为0.06公顷,用于估测林分类型和森林蓄积量。技术方案获得
林业资源司审查同意,于1988年外业开始全面的一类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作为初查。由于样地分
布范围广,受交通条件和时间的制约,故确定西林吉、图强、阿木尔、塔河、十八站、呼中、新
林、松岭等林业局共822 块样地去现地设置、实测。对未开发地区的富克山、韩家园子、库伦斯、
南瓮河等规划局以及呼中自然保护区、加格达奇区采用新拍摄的航空照片判读和回归计算技术确
定森林蓄积量,共502.块。依据取得的样地数据,经过内业整理计算,其结案如下,这是1987年
森林特大火灾后的清查结果。
1988年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1988年各类森林蓄积量统计表
三、1990年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一次复查)
根据林业部统一布置,黑龙江省属于1990年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的省份,为此,大兴
安岭地区开展第三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复查)。
此次清查正值林区内部企业经营区划调整,同时明确大兴安岭林管局经营范围,原布设的样
地有的划出,有的划入,减少面积107 646公顷,样地数为1 309块。
1990年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1990年各类森林蓄积量统计表
表2-15 单位:万公顷 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