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调整企业区划
第四节 调整企业区划
全区除了已建的8 个林业局外,还有4 个规划局未开发。这4 个局有经营面积301 万公顷,
占全区总经营面积的36%,活立木总蓄积1.8 亿立方米,其中:成过熟林蓄积1.1 亿立方米,分
别占全区的31%和40.7%,特别“5.6 ”特大森林火灾后,北4 局森林资源锐减,开发较早的老
局资源濒临枯竭,加之国家决定不再修建古莲至富克山,松岭至厍伦斯铁路支线等实际情况,有
必要对开发建设规划方案进行重新调整。以加速开发建设,以利于资源永续利用,资源与产业优
化配置,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因此,大兴安岭林管局提出进行林区内部区划重新调整的意见,
拟由已建局进行扩建的方式开发新区。根据林业部的批复精神,林管局委托林业部和大兴安岭调
查规划计设院承担了区划调整总方案的论证任务。1990年8 月20日,林业部召开有国家计委、国
家林业投资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部门参加的会议,审查通过了了区划调整总方案,方
案的概要是:将原开发建设规划方案的富克山、南瓮河、韩家园子和库伦斯4 个待开发区不再新
建林业局,其施业区分别划入临近的已建局。具体是:
第一,把未开的富克山林业局一分为二,就近分别划给已建成的西林吉林业局和图强林业局,
使受灾后的西林吉木材产量由24.0万立方米增加到55.8万立方米。图强林业局的年产量也由26.0
万立方米增加到:38.2万立方米。木材分别吸引到西林吉局的古莲河贮木场(需扩建)和图强局
的育英贮木场。
第二,未开发的南瓮河林业局不再建局,其北半部就近划给早期建成的松岭林业局,使其年
产量由23.0万立方米增加到53.0万立方米,扩建部分的木材均吸引到松岭局现有的几个贮木场。
而南翁河林业局的南半部属荒山宜林地和次生林区,拟与邻近林相和自然条件相同并有4 个国营
林场的加格达奇区合并,以加格达奇区址为社会依托,组成新的加格达奇林业局,重点从事营造
林生产,建立后备林资源基地。每年抚育出材约13.0万立方米,做为该林业局的综合利用原料。
第三、基于在施实大兴安岭东部林区《企业经营区划调整方案》中,审定库伦斯等林业局建
设项目时,从优化生产建设布局,便于企业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已建林区大铁路塔韩支线运营能
力,林业部林计批字〔1991〕118 号文对林计字〔1991〕11号文原批林区企业经营区划调整总方
案,作如下局部调整:一、关于库伦斯林业局。将原十八站林业局区划范围内的韩家园和新街基
两个林场,划归库伦斯林业局。重新调整区划后,库伦斯林业局经营总面积907 636 公顷,核定
产量36.7 万立方米。库伦斯林业局在韩家园不再设贮木场,使用原十八站林业局在韩家园建设
的贮木场。为便于经营和生产运输衔接,库伦斯林业局址建在韩家园。为使企业名称和铁路站名、
地方名称一致,避免在运输、邮电通讯等方面产生混乱,将现库伦斯林业局更名为韩家园林业局。
二、关于十八站林业局。将韩家园和新街基两个林场划出后,为使行政界限与企业界限一致,以
及经营范围合理,将塔河林业局的双河林场划归十八站林业局。十八站林业局经营总面积为723 330
公顷,核定产量48.2万立方米。三、关于塔河林业局。将双河林场划出后,全局经营总面积为9 26 500
公顷,核定产量55.0万立方米。四、将韩家园施业区内的富林林场,就近划给新林林业局进行扩
建,使早期开发的新林林业局年产量由59.4万立方米,增加到71.0万立方米。其木材吸引到新林
局的翠岗和红林贮木场。
调整后各局的经营面积、森林蓄积和木材产量均趋于均衡,减少4 个林业局局址建设,236
公里的铁路也不再修建,只需建设2 315 公里公路和33个林场(含扩过贮木场3 个)并利用闲置
固定资产2.65亿元。
经过调整,全林区布局合理,各局经营面积比较均匀,有利于平衡现有局生产能力和加速新
区开发,并解决了行政区与企业区划不一致的问题。
经过区划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林区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都是很显著的;
在资产存量的合理调整和在资产增量有效的投放方面都是最佳方案,有利于大兴安岭林区避危兴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