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林业电力 一、发展与建设
1965年,大兴安岭特区会战指挥部从林区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多次向林业部请示,要求
在加格达奇建一座林办火力发电厂。林业部对此作出批准。在加格达奇范围内进行了踏勘选址。
厂址确定后,由林管局委托林业部林产工业设计院负责加格达奇发电厂的整体设计工作,并於
当年12月完成。
加格达奇发电厂土建工程经过二年多的施工,到1968年已基本竣工。从勘测、筹备、设计、
破土施工、设备安装、调运、投产发电历时三年多,于1969年10月1 日正式试机投产发电。加
格达奇发电厂总投资1 678.3万元,发电设备是两台汽轮机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2 000KW。
厂区占地面积为64 800平方米。
随着大兴安岭林区的开发建设和拓展,木材生产任务和产量的逐年递增,林区中的一座发
电厂已不能适应诸方面的能源需求。继加格达奇发电厂投产后,要求在塔河建第二座火力发电
厂。同年11月,经农林部批准,由农林部林产工业设计院来完成全部设计工作。由于当时的诸
种因素,塔河发电厂的设计又几经易手,厂址定点徘徊,直到1973年方破土动工,又经4 年多
的艰苦施工,于1976年7月1日一号机试运,11月10日正式移交电厂投产发电。1977年7月22日,
2号机组试运。1977年10月15日塔河发电厂第一期工程竣工,2台6000KW/台机组正式投产发电。
加格达奇发电厂和塔河发电厂并网发电的2.4 万KW仍满足不了大兴安岭地区林业生产和人
民生活用电量的需求。1982年11月,塔河电厂二期工程开始筹备,增加机组2 台,每台装机容
量仍是6 千瓦/台。二期工程从筹备开始,经过三年零十个月的施工,于1985年11月l7日,3号
机组启动,1986年1 月31日,4 号机组投产发电。塔河发电厂工程全部竣工投产发电,总投资
为2 484.3万元,装机容量为24 000千瓦。
1987年4 月,为缓解林区用电,大兴安岭林管局经请示国家计委、林业部,批准加格达奇
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上马。二期扩建工程设计工作全部委托林业部林产工业设计院完成,经过
一年的筹备、计划,二期工程于1988年4 月正式破土动工。经过一千个日日夜夜的艰苦奋战,
二期扩建工程於1990年11月竣工,11月19日新增的一台装机容量为12 000KW的汽轮机发电机组
投产发电。加格达奇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造价总投资为5 763 万元。这台大容量的新机组投产
发电,缓解了林区的电力生产紧缺状况。
加格达奇发电厂和塔河发电厂至1990年总装机容量为48 000KW,共7 台汽轮发电机组。
大兴安岭电业局供电范围辐射全区3县4区9个林业局。至1990年供电完成1 955 562千千度。
输变电线路总长为623公里,完成好率达93%;配电线路总长为1 756.403公里,完好率达93.4%。
输、变、配电线路南至大兴安岭林管局科研站,北至漠河县,东至韩家园林业局,西至老道口
站。全区变压器总台数919台,总容量为132 964KV千(千伏安)。
大兴安岭电业局是全区林、农、牧、副、商、粮、军、民用电户的能源后勤保障基地。担
负全区电网供电的60千伏各县、区、局的所有用户,加格达奇区内6 —10千伏专用线供电户和
电厂配线用户。
二、用电管理
大兴安岭电业局负责全区各行业及居民用户的计划用电,节约用电,企业自办电的管理和
10千伏高压用户及专用线路的安全用电、配电线路建设更新、电气安装的审批验收和电工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省电力部门有关电力生产、供电、用电管理方针和规章制度。确保电力设施和
设备安全可靠可用,维护电力设施和设备达到长年完好率95%以上。
历年全局发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