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森林资源统计
第五编 森林保护
第一章 资源管理
第一节 森林资源统计
森林资源统计,是及时掌握年度森林资源现状及其变化动态,发挥统计信息反馈作用,促进
林业经营管理现代化的基础工作,是制定规划和编制年度计划的科学依据。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资源统计工作从开发初期1965年开始。1984年地区成立了森林资源林政管
理局,从此森林资源统计工作即由森林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统计上报程序按林业部和黑龙江省
《森林资源统计办法》执行。每年二季度开始向林业部和黑龙江省厅报前一年统计报表。统计依
据以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成果为基数,以年度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实际为统计第一手数据。编制呈报
单位分三级进行,林业局以林场为单位进行统计,地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局按林业局上报的统计
资料汇总并上报林业部和省林业厅。林业部规定,森林资源部门提供的资源数字具有法律效力。
统计操作手段1990年以前基本采用手工统计法,近几年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各企业局均采用
微机进行资源统计和运算,提高了计算统计精度。
各年度统计上报材料有: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森林面积蓄积统计表、天然林面积蓄积统计
表、人工林面积蓄积统计表、年度森林资源变化统计表和用材林近、成过熟林树种蓄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