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防护措施 一、行政管理措施
(一)建立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和完善林火指挥系统。
1、大兴安岭特区护林防火委员会
1965年3月,大兴安岭林管局刚刚成立不久,在召开的临时党委第一次党委会议,就森林防
火工作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决定由林管局副局长张海龙负责抓森林防火工作,并成立了大兴安
岭特区护林防火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防火办公室设在营林处。
当时各林业公司,各林场普遍成立了护林防火机构,亦称护林防火委员会,并组建了办事部
门,防火办公室设在营林科(股),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建有护林防火委员会的有:松
岭林业公司、新林林业公司、塔河林业公司、呼中林业公司筹备处。
2、成立北坡护林防火联防指挥部
1967年至1972年大兴安岭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字五零五部队统一布署、
指挥,成立了包括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黑龙江省黑河,嫩江地区在内的大兴安岭北坡森林防火联
防指挥部。原大兴安岭护林防火委员会撤消,防火办公室合并到北坡联指办公。
3 、重新组建大兴安岭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1973年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地革委决定重新组建大兴安岭护林防火组织,定名为:大兴安岭
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设独立的办事机构——防火办公室。抽调9 名干部,专门从事森林防火
工作。防火办公室亦是森林防火指挥部办事部门,又是行署、林管局职能部门,下属有:
加格达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松岭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新林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塔河区护林防火指挥部(1981年改塔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呼中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阿木尔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
图强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
古莲区护林防火指挥部(1981年改漠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呼玛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十八站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1974年设);
古莲河煤矿森林防火指挥部(1989年设);
古里机械化造林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1984年设)。
各县、区、林业局所属各乡、镇、林场、经营所亦改为森林防火分指挥部,并且根据有关规
定,配备了相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4 、配属专职指挥员
1987年“5·6 ”大火后,全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都配属同级专职副指挥,全权负责各级
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到1990年底全区有地级专职指挥工人,县级专职指挥13人,乡、镇、
林场级专职指挥86人。
(二)组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完善林火扑救系统
1、森林警察。森林警察的任务除担负一部份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外,其主要任务是从事林区
森林防火工作。1965年1月内蒙古牙克石林管局森警大队驻加格达奇第十四中队干警共118人连
同装备和固定资产,一并交给大兴安岭会战区松岭林业公司领导,更名为松岭森警中队。1966
年3月大兴安岭特委决定成立特区森林警察大队,同年组建了塔河中队、新林中队,后于1968年、
1970年、1972年几次增编,共有736人,到1978年总编达到一千人;并组建了我国第一支专业空
运扑火队,于1987年又增编700人,到1990年全区共有森林警察1700人,并纳入中国人民武装警
察序列,更名为大兴安岭武装森林警察支队。这支队伍承担着南瓮河施业区森林防火工作及加
格达奇、塔河两个航空护林站空运扑火任务。大兴安岭武装森林警察支队机关设在加格达奇,
下属有:
2 、森林防火专业队。森林防火专业队,过去人们亦称谓护林队,由各林业局根据辖区面积
的大小,从工人中选拔一些年青、身体好的青年组建的一支专门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的队伍,担负
着辖区内了望、巡护、检查、通讯、堵卡及到防火外站、机降点执行预防和森林火灾的扑救任务。
森林防火专业队是1978年2月批准组建的(当时称护林队),编制为715 人。“5·6 ”大火
后,在原编制数基础上再增加1550人,到1990年底全区共有专业人员3052人,除机关留有少部份
人员外,全部投放在森林防火第一线。每进入防火淡季这些人员除参加短期整训外,便参加木材
生产、幼林抚育及其它生产活动。
专业人员分布明细表
(三)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
根据各县、区、林业局及其代管区的实际面积,在充分考虑行政区界尚未确定的情况下,于
1987年秋季区划了13个森林防火责任区即:
加格达奇区:182 400公顷;
松 岭 区:653 500公顷;
新 林 区:878 600公顷;
呼 中 区:940 200公顷;
塔 河 县:963 200公顷;
漠 河 县:817 800公顷;
呼 玛 县:919 900公顷;
阿木尔林业局:560 800公顷;
图强林业局:405 900公顷;
十八站林业局:1 156 000公顷;
古里林场:89 400公顷;
煤矿责任区:41 500公顷;
南瓮河施业区:839 000公顷。
各县、区、林业局按其所辖乡、镇、林场,经营所管辖面积,全区共划分基层森林防火责任
区88个。
(四)建立行之有效的森林防火规章制度
长期以来大兴安岭林区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务院颁发的《森林保护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
及省政府的各项命令、通告、布告等。除此之外,为了全面加强大兴安岭林区森林防火工作,1987
年大兴安岭行署、林管局制定了《大兴安岭森林防火暂行办法》,经过二年的试行,1989年修改
后,定名为《大兴安岭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并公布实施。各县、区、林业局结合实际情况,制
定了一些具体的地方法规。
在大兴安岭林区执行的森林防火制度有:
1、行政领导四长负责制,即:行署专员(林管局长),县长(区、林业局长),乡长(镇,
林场,经营所),村长(工段,队)负责制;2、领导分片包干制;3、入山管理制;4、火源管
理制;5、野外用火六不烧制;6、巡护了望制;7、领导坐台值班制;8、发生火灾三不放过;9、
奖励处罚制;1O、火场检查,验收制。
(五)建立宣传教育系统,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1、组建宣传教育网。以大兴安岭日报、
大兴安岭广播电台、大兴安岭电视台为主体,各新闻、文化教育机关相配合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系统。各县、区、林业局,乡、镇、林场、街道、村屯、班组等采取广播、电视、板报,出动宣
传车,散发传单,张贴布告,群众签名,召开座谈会议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全区设有有线广播站72处,列车广播室13个,有自播能力的电视台10处,这些单位在森林防
火工作中发挥着宣传教育作用。每到森林防火期,广播有森林防火的声音,电视有森林防火节目
的图像,报纸有森林防火的消息和文章,构成了全区上下的宣传教育系统。
2、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自1973年以来,全区印制宣传标语79万条副;制作永久性标语
牌570 处;高山叠字373 条;过街旗3400余条副;粉刷标语2.7 万条,从村屯到城镇到处可见。
编印画册4 种,计12万册,发放全区机关、学校、村屯、工段。80年代初在旅店的房间里都挂有
森林防火宣传画册。编印森林防火文艺宣传材料4 期,计6500册,约有90万字;印发森林防火传
单2 50万张;录制森林防火知识、文艺节目磁带4 套,120盒。组织各种类型森林防火演出队430
队次,演出2700场次。编印中小学生防火知识课本2 册,印发1000本。播放森林防火电影、电视
片13部。自“5·6 ”大火后,每年五月六日为大兴安岭林区反思日,全区各地党政机关、群众团
体。到林场、村屯、居民委分层次地召开职工大会、专题会、座谈会、报告会、演讲会,并且放
映“5·6”火灾录像片,记取森林火灾给人们带来的灾难,进行反思教育。
(六)建立完整的后勤保障系统
1、建立防火物资库。自1985年以来全区建有永久性防火物资库2400平方米,半永久性物资
库6800平方米,常年保存森林防火、灭火物资。
2、建立防火、灭火设备检修基地
各县、区、林业局分别以机修厂,检修所为中心,对防火机械进行大、中修。以防火中心电
台为主体的无线电台检修基地,每年为各县、区、林业局检修各种电台、对讲机,保障了电台的
使用。
3 、防火物资储备。全区商业、粮食、物资部门每年都为森林防火储备大量的易耗物品、石
油、粮食、咸菜等副食品。
4 、建立熟食加工基地。粮食部门为解决扑救林火所用熟食,于1989年建立一座日产4 吨的
食品加工厂。
5 、建立运输系统。以加格达奇铁路分局为主体,各县、区、林业局汽车公司,运输队为辅
助的交通运输体系,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车、汽车可及时运送扑火人员和扑火物资,保证火场
的需要。
(七)实行经济管理
1 、把森林防火纳入企业承包合同实行经济管理。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化,把森林防火与
企业的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纳入林业企业经济管理中,在林业企业承包合同中列有安全、
防火一项指标,这样做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促进林业企业加强对林火的管理。
2 、实行目标管理。每个森林防火期,下达本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目标,并明确其工作
任务,根据其达标程度及任务完成好坏,经检查、评比,按其实得分数多少,给予森林防火责任
者一定的奖励,最高者每季可达600 元。最低按其分数计算,凡低于70分或发生重大森林火灾者
不得奖。
(八)严明奖惩制度
1、处罚:
(1)在森林防火责任区内,发生重大或特大森林火灾,根据火灾程度不同按有关规定给予
经济处罚,重者追究行政责任,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自1967年至1990年因发生重大和特大森
林火灾有13名干部受到政纪处分,其中处级干部6名,科级干部7名,受到刑事处罚的有3名(处级)。
(2)由于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或违章操作及在外随意弄火者按《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
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及《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等规定,给予必要的经济
处罚,轻者10元,20元,30元不等,重者可罚50至200 元罚款。
2 、奖励:
在本责任区内连续三年无森林火灾,各县、区、林业局都及时给予奖励,对有特殊贡献或成
绩突出者地区给予奖励。
在森林防火、灭火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各县、区、林业局每年都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
对有特殊贡献的先进个人给予物资奖励。自1973年至1990年全区先后表彰奖励了先进集体300 个,
其中县、区、林业局级30个,乡、镇、林场级224 个;先进个人944 人次,其中县、区、林业局
级63人次。受省、部奖励的先进集体工7 次,先进个人75人次。
大兴安岭地区1965年—1990年奖励先进集体与个人统计表
受省、部奖励先进集体与个人
历年无森林火灾局统计表
二、技术管理措施
(一)建立林火预测预报系统。
自1984年接受加拿大国际开发署援助,在大兴安岭林区建立森林防火中心以来,各县、区、
林业局已陆续建立了16处林火气象站。收集并提供气象信息,通过地区微机辅助决策指挥系统,
又可将其信息计算,转换火险天气指数,向全区发布火险预报。
(二)建立林火了望网,完善林火探测系统。
全区到1990年底已建有了望塔155 座。每座塔控制面积在5 万公顷左右,最大控制面积8 万
公顷,最小控制面积3 万公顷。除富克山、南瓮河施业区及呼中自然保护区部份区域尚有盲区外,
已基本消除了盲区,可见范围达85%左右。
每座了望塔都配有相应的望远镜,无线电台或对讲机,林火定向定位仪等工具,对较偏远的
了望塔还配有太阳能电源仪,饮用水滤清器等生活器皿,建有塔房、塔道。呼玛县配有16台野外
宿营车,为了望员生活、休息之用。全区有15 个了望塔装有中继站,为无线电组网之用。大部
份了望塔为钢架结构,只有二座是砖瓦结构。
1978—1990年了望塔演变表
(三)组建通讯网,完善信息传输系统
1985年以来加强了我区林火通讯网路的建设,至1990年底已建有二级无线电通讯网路,各类
通讯器具908 台(部),通讯网点489 处,可上通省、部森林防火指挥部,横向可与省内地市级
防火办勾通,下与各县、区、林业局相联络,在非常情况下地区台可直接与防火外站、机降点、
火场前线指挥部、扑火队相通,形成了通讯网。
1、通讯网的设置。
有线通讯:森林防火有线通讯是使用地区邮电局长途电话线路,通过邮电长途电话可与全区
各县、区、林业局及各乡、镇、林场、经营所直接通话,遇有特殊情况,通过林业企业内部电话
可与各工段对话。
无线通讯:无线通讯网路是森林防火重要的通讯联络工具,到1990年底建立了二级网。短波
通信网络是以地区防火指挥部为中心至县区局级通讯网,该网设有13个属台。即:地区中心台,
下属加格达奇区台、松岭区台、新林区台、呼中区台、塔河县台、漠河县台、呼玛县台、图强、
阿木尔、十八站林业局台、煤矿台、古里林场台。短波网络各属台,在森林防火期全天开机,昼
业值班,可随时传递森林防火信息;超短波通信传递森林防火信息。超短波通信网络以各县、区、
林业局防火指挥部为中心。超短波通信网共有476 处点,可与各自所辖了望塔、外站、机降点、
巡护组、扑火前线指挥部、扑火队相联系,及时传递森林防火各项指令及反馈各种信息。
2、超短波通讯网配属:
中继站:全区建有15处中继站,分别设在加格达奇1处,呼中区2处,新林区工处,阿木尔林
业局1处,图强林业局1处,漠河县1处,十八站林业局2处,呼玛县1处。中继站为B级网路各点相
护联络提供了保障。
联络站:全区设有4处联络站,分别设在呼中区1处,松岭区工处,塔河县1处,南瓮河施业
区1处。
1990年底通讯设备数
(四)组建林火扑救系统
1、开展空运扑火。1978年2月经大兴安岭地委批准,大兴安岭地区森林警察大队组建150人
的空运扑火队,驻加格达奇航站,专门从事乘直升飞机扑火。只要一声令下,这支队伍立刻登上
飞机飞赴火场,扑救已发生的林火。空运扑火刚刚开始不久,连续扑灭了13起林火。1979年又增
加100人,有250名森警扑队员驻加格达奇航站。1984年塔河机场重新开航后,空运扑火再次增加
250人,驻塔河飞机场。
2、自1987年“5·6”大火后,各县、区、林业局相继在自各防火责任区重点火险区域,成
立了临时机降点43处,共配属1550人,每到森林防火期间,分别进驻各执勤点,执行巡查和扑火
任务。一旦发生火灾,飞机可随时到各机降点运人;各机降点配属有运输车、电台、灭火水泵、
水枪、风力灭火机等灭火机具;队员装备有扑火阻燃服装,鞋帽和必须的生活备品和物资。
3、组建基干扑火队。除专业扑火队伍外,各县、区、林业局还建有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骨
干扑火队。全区共有骨干扑火队3800人,每进入防火期即待命,一旦发生林火,则立刻停下生产
参加扑火。骨干扑火队的装备与专业扑火队相同。
4、野外加油站。为了减少飞机空飞时间,提高飞机运人效率。自1985年以来,在重点火检
区建立了四处加油站,每站配备八吨加油车1 辆,电瓶车工台,油泵1台。使飞机在倒运扑火队
员时到就近加油站加油,减少了飞回基地加油的时间,为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创造了条件。
5、配属灭火工具
1978年空运扑火队利用废旧轮胎制作成二号扑火工具扑救山火,效果显著,同时减少了人员
到火场后到处砍树条子来捆绑扑火用具,并且减少了人为的资源损失。
改装531 坦克车为洒水灭火车。1988年森警支队机械大队将531 型坦克车改装成载水喷洒灭
火车,解决了偏远林区扑火无路难以行走的难题。
改装J —50拖拉机为森林灭火水车。“5·6 ”大火期间,塔河林业局谢忠林利用J—50拖拉
机,在其搭载板上安装上特制的水箱,装备1 台水泵到火场灭火,效果很好。后在全区推广应用。
到1990年底,全区已改装J—50拖拉机106台,每个林场有2台。防火期过后,水箱、水泵可以拿下,
拖拉机仍可投入木材生产作业。
风水灭火机。1989年森警支队吴海青等人将其使用的风力灭火机及灭火水枪连接在一起进行
扑火,提高了风力灭火机的效能,后经防火办葛学林提议,将风力灭火机改装成风水灭火机,在
全区推广应用,已改装650 台风水灭火机。除重点装备森警空运扑火队外,各县、区、林业局也
不同程度的装备了一些。
风力灭火机和水枪。全区有风力灭火机1824台,水枪1711支,专业和骨干扑火队平均每三人
1 台风力灭火机,每五人有1 把灭火水枪。
(五)建立火源管理系统根据大兴安岭林区引起森林火灾的13种人为火源的特点,制定其具
体措施。
l 、严格控制火源入山。在全区通往林内的140 处入山道口、溢口、河口,设立了森林防火
检查120 处,临时检查18处,在防火期间实行昼夜检查过往行人和车辆,凡没有入山证明和没有
防火装置的机动车辆不准入山。
2、派驻森林防火外站。全区每年防火期派出森林防火外站52个,到重点火险区执行巡护、
堵卡、检查及管理林内作业人员的防火工作任务。
3、开展“三清”(清山、清沟、清河套)。进入防火期各县、区、林业局便组织公安、森
警、护林员进行1—2 次大规模的清山、清沟、清河工作,清除已进入林内的闲散人员,减少林
内火险隐患。
4、严把关键时刻火源关。“清明节”人们有上坟烧纸的习惯,此时正值森林防火时期,为
了有效地控制火险隐患,组成工作组,到通往墓地的要道口和坟头进行看守,劝阻上坟烧纸人员,
制止烧香、烧纸活动。
5、严格控制重点人员。外委作业人员,疯、呆、痴、傻和吸烟、狩猎、打渔人员都是森林
防火重点管理对象。对外委作业人员,实行抵押金制度;对疯、呆、痴、傻人员实行监护人制度;
对吸烟人员实行登记造册;防火期间猎枪全部交当地公安机关集中管理。
6、实行封山。对已作业完的沟系,实行断路封山,将其通往该沟系的公路,在其起点堆放
树枝或挖开路基,不准其再进入无关人员和车辆,达到封山的目的。
7、制定严明的制度,实行严明的纪律。在防火期间凡入山作业人员一律到防火办事部们办
理入山作业手续,写出保证条件,接受防火知识教育,明确防火责任,经批准后方可入山作业,
并接受护林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在外吸烟弄火者一律按“五个一律”严肃处理。即:一非公职
人员一律从重经济处罚或拘留。二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三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干部一律撤
职。四野外吸烟引起森林火灾的一律法办。五凡不经批准在野外弄火者一律拘审严处。
(六)建立林火阻隔系统
自1985年以来,由过去多年单一的火烧防火线,逐年开展林内计划烧除,火烧林缘防火线,
来减少林内可燃物载量及采取机翻生土带,营造、改造防火林带,改变筑路取土方位来加宽公路
的隔火作用和充分利用铁路、公路、河流等自然凭障形成多元化的林火阻隔系统。
(七)航空护林
1、呼玛航空护林站
50年代末60年代初成立了呼玛航空护林站,隶属东北航空护林总站(站址嫩江县),负责黑
河地区北部、呼玛县境内的巡护、侦察火情、空降灭火等航空护林任务。每年租用民航运——五
型(仿苏安——二型)飞机二——四架。划分巡护航线两条。当时为我国东北地区最北部的一个
航站。
2、塔河航空护林站
1965年呼玛县归属大兴安岭特区管理。由于需要,呼玛航空护林站于1969年春搬迁到塔河区
(当时为塔河区)的东侧三塔公路94公里的塔丰林场附近。
塔河航站每年租用民航飞机四——六架(不包括军用飞机),其中有运——五型飞机二——
三架,直五(仿苏米——四直升飞机)和米八(苏联制造直升飞机)直升机二——三架。前来执
行航空护林任务的有沈阳良航管理局的地面保证人员(调度、气象、通讯、油料、司机等)和第
十飞行大队(沈阳东灯机场)、第二十二飞行大队(辽宁省朝阳)、第十二飞行大队(吉林省长
春市)、第二十五飞行大队(黑龙江哈尔滨),还有北京民航管理局的第二飞行纵队(现在通用
航空公司,邯郸分公司)直升机大队。空军每年来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区执行航空护林任务有:沈
阳空军独立大队(运输团的前身)从1975年始至1980年止,每年不少于四架飞机,(其中二架运
五、二架直五)参加人数每年达20—40人。
巡护区域在伊勒呼里山以北(西林吉、图强、阿木尔、塔河、十八站、呼玛的一部分,呼中、
新林等八个林业局),航线划分为两条,贯穿于伊勒呼里山以北林区上空。
塔河航站于1980年因塔(河)——十(八站)铁路铺设,迁至新林区的塔尔根机场,于1984
年正式使用。
3 、加格达奇航空护林站组建于1965年春季。当时,前来执行任务的机组人员与开发建设大
兴安岭特区的人们一样,住的是帐蓬,睡的是“地火龙”,吃的是以各种罐头为主的食品。
加航站每年租用民航的飞机大约有十~十五架。(不包括空军前来支援的飞机)春航有时七
一八架,秋航五~六架。机种有运五、立二、伊尔十四、直五、米八、贝尔和现在的直九飞机。
人员包括地面保证系统每航期约在120 人左右。
巡护航线划分四条,(大兴安岭部分两条,内蒙部分两条)塔河站未建前和迁移时,巡护航
线延伸到漠河县以北。
历年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统计表
(八)开展多层次业务培训
自1987年大火后到1990年,先后有26人参加东北林学院专业进修班和函授班学习,有128人
参加省举办的短期培训班学习,有269 人参加地区举办的各类专业人员培训班学习。全区有8700
人次接受了岗前培训教育。53人次到加拿大进行学习考察。
(九)培养专业人才
1983年全区有森林防火工程师3 人,助理工程师3 人。到1988年通过考试、考核全区晋升森
林防火高级工程师3 人,工程师18人,助理工程师48人,技术员74人,分布在大兴安岭各县、区、
林业局。
森林防火系列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分布统计表
(十)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森林防火、灭火综合能力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森林防火广大科技工作者,结合大兴安岭森林防火灭火实际,
开展了学术活动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自1982年以来,写出和发表各类论文104 篇,其中有三十
五篇发表在《中国林业》、黑龙江《林业科技》、《内蒙古林业》、《森林防火》等国家级和省
级刊物上。1990年高级工程师金可参与工程师马学金、技术员姜奎茂等撰写的《森林火灾危害及
防治对策》荣获国家国际减灾十年论文征选优秀论文,并收入《国际减灾论文集》出版。1977年
至1990年先后有27人次工程技术员深入实地进行实地考查,每次考查都写出专题考查报告,供地
区领导决策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