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植物产地检疫与调运检疫 大兴安岭林区植物产地检疫工作起步较晚,开展较多的是对苗木检疫。自1984年《植物检疫
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发布以来,每年管局各检疫机构都对管局所属苗圃的苗木及种子进
行产地检疫,基本控制了疫情从产地向外传播。1989年加区中心苗圃发生了樟子松落针病。经管
局森防检疫站检疫,其发病率为100%,感病指数为61.7,大约85万株三年生樟子松苗木被销毁。
自检疫工作开展以来,主要进行的是调运检疫。在这方面呼中、图强把关较好。全林区对苗
木、种子、木材的检疫开展的较多。观赏植物及经济植物检疫较少,1985—1990年全区检疫种子
共39.3295 吨,检疫苗木16053.1320万株,检疫木材为1357.8940 万立方米。
1985—1990年种子、苗木、木材检疫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