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发展概况

第六编 植树造林

第一章 林木种子

第一节 发展概况


  
大兴专岭林木种子生产始于1965年,根据国家林业部“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三自方
针,各林业局在种子结实的丰年或平年时期于天然林中采集育苗造林所需种子,不足部分由林业
局到相邻林区调运。

1965年3 月东北林业总局根据林业部指示精神,为制止各省区到大兴安岭无计划无组织采种,
在塔河的永安建立处级建制的东北林业总局大兴安岭塔河母树林管理站,站下设开库康、韩家园
子、二十五站、漠河等四个场级分站。各分站在施业区内划出了樟子松球果采集区,依靠专业队
伍采种,采用人工干燥或自然晾晒调制种子,供大兴安岭和东北林区所需。1965年秋季各站建成
并具有一定生产能力,当年采集调制樟子松种子1000余公斤。1966年10月份,母树林管理站被解
体划归塔河“五。七”干校,各种子分站有的变为林场,有的被撤销。

1970年塔河母树林管理站恢复。1972年迁址到加格达奇,同大兴安岭林管局森林经营局合并,
更名为大兴安岭林管局森林经营局林木种子站(科级单位)。主管大兴安岭地区的林木种子生产
和良种繁育工作,并于同年接管了甘河林木种子库。各林业局也相继成立了种(苗)股,承担林
木种子生产、调运和良种繁育工作。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林木种子工作逐步走上正规。1980年、1983年和1989年大
兴安岭林管局根据种子结实情况和更新造林对种子的需求,组织了 3次大规模的采种工作,取得
了巨大成功,共采种65014 公斤,其中兴安落叶松53519.5公斤,樟子松11494.5公斤,除满足苗
圃育苗对种子的需要外,尚有积存。

为了加强林木种子的采集和经营管理,大兴安岭林管局于1980年4月颁发了《采种试行办法》,
主要包括采种区建立、经营管理、种子产量调查、种子采集、种子处理、贮藏、调运和检验等内
容,使种子生产开始纳入良种化、基地化、标准化的轨道。

1982年为进一步落实林业部良种区划会议精神,林管局进行了母树林清查、增划工作。

1983年林管局森林经营局林木种子站购置了4 万余元的林木种子检验设备,为林木种子检验
精度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1985年林管局森林经营局林木种子站调整了领导班子,充实了技术人员,建立了林木种子检
验室,林木种子工作全面地开展起来。

1986年林管局开展了母树林复查,稀有树种普查和林木种子标本及植物标本采集工作。

1987年对林木种子园面积进行了普查,普查后提出,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种子园限期补植,无
性系记录不清的按母树林经营管理的意见,据此调查调整了生产计划。

1988年从外地调入林木种子5206.5公斤,其中落叶松4714.5公斤,缓解了塔河、阿木尔、图
强、西林吉4 个林业局(简称北四局),火烧迹地恢复森林资源用种。

1990年林管局编制了林木种子生产“八五”计划和长远规划,制定了寒温带林区营林技术规
范中有关林木种子生产和良种繁育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