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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苗木标准与产苗量

第二节 苗木标准与产苗量


 
 
   一、苗木质量标准与产量标准

  随着营林事业的发展,不同时期苗木有着不同的标准。

  (一)1965—1981年,参照1962年黑龙江省林业厅颁发的《黑龙江省育苗技术条例(试行)》、
1973年黑龙江省林业厅颁发的《黑龙江省国营育苗造林技术试行规程>>和牙克石林管局有关规程,
制定的苗木标准如下:

   1、苗木质量标准



   2、苗木产量标准



  (二)1982—l984年参照1982年黑龙江省森工总局颁发的“育苗技术规程”修订苗木标准如下:

   1、苗木质量标准






   2、苗木产量标准



  (三)1985年大兴安岭林管局在总结本地育苗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苗圃标准化技术管量办法》
中,苗木标准如下:

   1、苗木产量标准



   2、苗木质量标准
  根据所处地理位置的差异,划分出北三局和南部东部局分别制定标准。

  (1)加区、松岭、新林、塔河、呼中、十八站苗木质量标准

表6-14


备注:无机械损伤生长点明显

  (2)阿木尔、图强、西林吉苗木质量标准

表6-15


备注:无机械损伤生长点明点明显

  (四)1990年,林管局对1985年下发试行的苗圃标准化计划进行了修订,对苗木标准要求如
下:

1990年大兴安岭林区主要树种苗木产量、质量标准
表6-16






   二、苗木实际产量

  从1965年到1990年,苗木产量在三个不同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发展状况,从1982年起,产
苗量开始迅速增长;1988年以后,随着北部塔河、阿木尔、图强、西林吉林业局苗圃逐年改扩
建,生产规模不断扩大;1990年,育苗面积和苗木产量达到了高峰。

   历年苗木产量表






   塔河、阿木尔、图强、西林吉四局苗圃1988—1990年苗木产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