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编 森林经营第一章 森林经营单位第一节 林管局森林经营局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森林经营局的前身是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营林处,始建于1964年8 月。
开发建设大兴安岭林区会战年代,是以林业企业为主体,实行“政企合一”的经营管理体制。
1966年2 月,林管局营林处改名为大兴安岭特区农林局,“文化大革命”期间,营林机构被
撤消。1969年3 月,大部分营林干部去翠峰“五七”干校学习,并将农林局合并到林管局生产局
之中。
1970年3 月根据省革委会机构改革的指示,大兴安岭林管局机构设置为四部一办,即政治部、
生产部、人保部、后勤部和办公室;营林划归生产部营林生产组。
随着地委机构的建立健全,为了加强和重视营林工作,1972年5 月9 日,大兴安岭革委会以
大革编字(1)号文下达组建大兴安岭地区营林局的决定;1974年 6月8日,经地委正式批准成立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局,负责林管局和地方林业的营林工作,仍实行“政企合一”体制,共设
五科三站,即造林科、林政科、资源科、计财科、秘书科、林木种子站、物资站和营林科研站。
1976年1 月增设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入,为了加快营林建设的步伐,全面地贯
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营林事业得到全社会的重视。1979年9 月,政企分设,森工成立林
管局森林经营局。1981年9 月地委决定“政企合并”,林管局森林经营局与大兴安岭行署营林局
合并,由于大兴安岭特殊管理体制,为了便于上下对口管理、森工和地方局名仍予保留,机构设
置十二个科室四站,即林政科、资源科、造林科、经营科、计划科、财务科、劳资科、秘书科、
机械科、调度室、政治处、团委、林木种子站、森林病虫害防治站、物资站和营林科研站。
为了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工作,1983年6 月在原资源科基础上成立了林管局资源局,并单独划
出;1989年林政科划归资源局。
1983年森林经营局成立了营林技工学校;1984年机械科划归林管局机电处;1985年成立局属
劳动服务公司;1986年成立了审计科和局属营林产品经销公司,同年成立工会组织;1989年又增
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验收科、育苗科、企管科、绿化办。
1990年末,大兴安岭林管局森林经营局行政机构设置为: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育苗科、造
林科、经营科、绿化办、验收科、企管科、调度室、计划科、财务科、劳资科、审计科、办公室;
党群系统设置政治处、监察科、工会、团委;局直属单位有林木种子站、森防检疫站、物资站、
营林科研站;营林产品经销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经营体制从1974年至1977年,1980年至1981年,1989年来营林实行半全能管理体制,其它年
代森林经营局按职能处室工作。
森林经营局经过26年不断发展壮大,营林机构建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在全面贯
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指导下,为培育、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和避危兴林及实现青山常在,永
续利用做出了积极贡献。
林管局森林经营局历届领导人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