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林管局恢复森林资源办公室 1987年5 月6 日至6 月2 日,西林吉、图强、阿木尔和塔河4 个林业局发生特大森林火灾,
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过火林业用地面积122万公顷,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
达104. 3万公顷,占北四局林业用地面积85.5%,极重度受灾面积34.5万公顷,占33.2%。
为了加强对恢复森林资源工作的领导,1988年4 月大兴安岭林管局成立了恢复森林资源领导
小组,次年,林管局以大编(1989)21号文下达成立了恢复森林资源办公室的决定,机构定编7
人,为副处级单位。主要负责受灾局恢复森林资源更新工作的领导与协调,配合森林经营局工作,
受灾局也都相应成立了恢复森林资源领导小组。
恢复森林资源办公室领导人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