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低产林改造 低产林改造是指对不符合经营目的的低产劣质林分进行改造,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人为措施,
使疏林变成密林,纯林变成混交林,多代萌生林变成实生林,低产林变成高产林。大兴安岭林区
低产林的分布主要有两种,一是在一些高海拔区,以呼中林业局较多,达6 万多公顷,占呼中林
业局用材林面积的9.4%。林型主要以水藓落叶松林、偃松落叶松林为主,这部分林分土层很薄,
土壤贫瘠,光照条件较差,天然更新较差,更新树种以白桦为主。由于这些林分更新差,更新的
目的树种又很难成材,故此对这部分低产林分的改造工作始终没有进行。二是分布于大兴安岭林
区南部的松岭林业局和加格达奇区营林局所属施业区内,疏林、多代萌生的白桦林、及白桦、山
杨、柞树等低产林较多,这部分疏林、萌生林等低产林多数不能成材,但人工更新改造条件很好,
土层较厚,水热条件均较好。因此,低产林改造工作主要是在这部分林分中进行。
大兴安岭林管局的低产林改造工作从1965年林区开发初期就开始进行。1979年以前主要是在
松岭林业局和加格达奇区营林局以及大杨树林业局施业区进行。1979年,大杨树林业局归属内蒙
古后,我区的低产林改造就主要在松岭林业局和加格达奇区施业区内进行。为了搞好这项工作,
1985年4 月,大兴安岭林管局制定颁布了《大兴安岭林区低产林改造技术规程(讨论稿)》,这
是大兴安岭林区制定的第一个低产林改造技术法规。运行了两年后,1987年7 月,大兴安岭林管
局又制定下发了《大兴安岭林区低产林改造技术规程(试行)》。
我区进行低产林改造主要是采取带状更换树种,带状造林后形成带状人天混林分等措施。即
将郁闭度在0.3 以下的疏林和密度较高的不成材的多代萌生林中的白桦、山杨、柞树等树木伐掉,
为了防止造成水土流失,一般采用带状皆伐,带状改造的方法进行,带的宽度为10至20米,然后
在皆伐带上进行人工植苗造林,以期达到改造的目的。用于改造的树种主要有兴安落叶松、樟子
松和云杉等。通过改造,使这部分低产林形成带状人天混交林,并逐步实现对低产林分的整个改
造。大兴安岭林区每年进行低产林改造的规模较小,到1990年共完成低产林改造494045亩,年均
完成19002 亩
大兴安岭林管局历年低产林改造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