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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设备保养

第三节 设备保养


  
  实行三级保养制。1977年前设备保养较差。1977年开始强调设备保养。1979年编制了《采运
机械保养手册》,规定了木材生产主要设备的保养周期、项目主要作业内容及技术要求。1980年
又进一步规定J一50拖拉机每月4个保养日,绞盘机每月2个保养日,汽车每月3个保养日(斯康尼
亚LT—110型汽车为2个)。其它设备可参照执行。月初制定保养计划,到日强制执行。可以前后
串保,但不准漏保。否则,不计发计时工资或按拼设备处罚。为了提高设备运用率,提倡夜保余
修。此后,各企业单位在设备定包、承包中基本上都按此规定核定保养日。

  例保和一级保养由司机和助手完成,二级保养以修理工为主,司机、助手配合完成,三级保
养主要由修理工完成。

  林业局各林场、汽车队、贮木场、筑路工程处,筑路工程局和建筑工程公司各施工处都陆续
修建了检修所。检修所一般配备有1—2台车床、1台刨床、1台钻床和1台电焊机。能够承担大修
理设备的检修所,有的还配有移动式搪缸机、拉瓦机、连杆瓦推削机、自控车制动鼓机等检修机
具和汽油发动机多功能测试仪,汽车传动部分异响检测仪,机械故障测试仪、油质快速分析仪等
检测仪器。

  1977年全管局(包括阿里河、吉文、甘河、克一河和大杨树等林业局)约有110个检修所(或网
点)。1990年有151个检修所,拥有保修工人4000余人,承担各类设备的二、三级保养和1200多台
设备的大修任务。

   采运机械保养周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