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大兴安岭地区物资局成立于大兴安岭林区开发会战初期的1964年9月2日。成立之初的机构由
会战指挥部后勤部下设的物资供应处和总库组成,有25名职工。
1965年这两部分合并为物资供应处。由于受大兴安岭政企合一的体制所决定,物资局实行一
套人马两个牌子。即:对地方属物资供销企业,称大兴安岭行署物资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省
物资局;对林业属企业内部的物资供应机构,称大兴安岭林管局物资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林
业部物资局。
1972年物资局筹建轮胎翻修厂,由于企业连年亏损,1980年停业。
1978年9月原由商业局管理的成品油移交管局物资局统一管理,成立燃料公司。
1979年12月大兴安岭行署物资局与林管局物资局实行政企分开。但分开后行署物资局的资金、
设施和销售市场都遇到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于1982年3月与林管局物资局又合并,仍实行一套
人马两个牌子。
会战初期,大兴安岭林业会战指挥部在哈尔滨设立大兴安岭驻哈办事处,负责物资转运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撤销,后又恢复。改称大兴安岭物资转运站。在上海设一名驻在员。1988年
成立沈阳物资转运站和北京物资转运站,1990年在秦皇岛建物资转运站。这4个机构担负着大兴
安岭林区物资催发、转运等职能。
建局以来,机构设置大体分两个阶段:1964年至1982年,这期间机构设置完全按供应机构设
置,1983年改革后,按管理经营服务型设置,改变过去经营与管理不分的体制。机关负责管理,
下设各专业公司负责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