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综述 开发初期,广大林业工人和科技人员主要开展了“三化一爆”(即机械化、车子化、分车化、
铵油炸药爆破)、“五小活动”(小革新、小改造、小发明、小创造、小建议)、“双革”活动
(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和“双法”活动(推广华罗庚教授的优选法和统筹法)。在1964~1976年
间,共提出了500余项小革新倡议,为国家节省投资2 100多万元,完成“双革”项目约2 000项,
“双法”项目430多项,完成较大的科研课题约40项。这期间,还结合林区的实际情况,应用了
一些比较先进的科学技术。1973年新林林业局塔源林场创造的“采育用统筹生产法”(即在一个
作业伐区内,由一支队伍承担采伐、育林和剩余物综合利用等三项任务),推广十多年来,取得
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估计其直接经济效益可达1亿多元。在伐区生产准备作业上,普
遍采用推广塑料机库取代了过去利用木刻楞、板夹泥房舍,节约了大量木材和安装费;伐区装车
作业普遍推广了大捆一次装车的新技术,提高了装车和运材效率;在贮木场作业上,设计安装了
原条卸车龙门吊,归楞装车用带有电动爪式抓具的装卸桥,选材采用钢筋混凝土永久性栈桥、整
索式输送机,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减轻了繁重的体力劳动,节省了大量的维修费用。此外,
还配合和支援国内有关科研单位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科学考察活动:一次是1973~1976年,中国
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和黑龙江省科委对大兴安岭的荒地资源进行了较全面的考察,提出了科学
利用这片沃土的很有价值的建议;另一次是1976年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和黑龙
江省博物馆的科学工作者联合对十八站境内进行的发掘考察,科学地论证了距今约1万年前就有
人类在这一带繁衍生息。
1971年特区生产指挥部成立了科技组,1972年扩建为科技局,1976年改建为大兴安岭地区科
委。之后相继在塔河、十八站、呼中、新林、西林吉、松岭、阿木尔、筑路工程局、图强等各林
业局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内设置了科技科或技术管理科(室),从此形成大兴安岭林管局科技管理系
统,为发展和管理科学技术创造了条件。
1976年又组建了大兴安岭地区林业科学研究试验站,作为全林业系统唯一的一家科研单位,
承担林区科研、推广、调研和技术咨询服务等任务。
1977年以来,制定了一系列重大的科技政策和规定,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1977
年编制了《大兴安岭地区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大兴安岭林区的科技发展指明了重点和方
向。1982年作出了《关于大力加强科学技术工作的决定》,加强了科学技术事业的战略地位。1988
年下发了《关于放活科技人员政策的规定》,为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和保证。1988年作出《关于实施“科技兴边,科技兴林”的决定》,1989年研究编制了《大兴安
岭地区“科技兴边,科技兴林”规划纲要》,1990年出台并启动实施,为近期乃至2000年大兴安
岭林区经济、科技、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提出了比较科学的可操作的发展规划。
1981年以来,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逐步加强了科学技术的管理工作,在科技计划、科
技投入、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科技情报、科技人才等方面都有所加强。
在科技计划方面,改革了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实行简政放权、分级管理,改变了过去科研计
划统包统管,单一下达指令性计划的管理方法,实行了以指令性计划为主与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
计划管理体制,并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1985年安排指令性计划48项,
比1984年减少了53.4%,l990年安排指导性计划50项,占计划总数的57.5%。加强了开题论证工作,
对新开重点科研项目加强了技术经济方面的可行性论证,避免了开题的盲目性,1986年经论证的
项目占新开重点课题总数的85%。对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重点攻关课题,改变了过去主要靠基层自
选申报的作法,组织了各行业部门主管领导和专家共同研究筛选,编制发布了《年度课题指南》,
使选定的课题更集中、准确、符合实际。1981~1990年间共安排科研、推广及双革等其他计划720
项,其中科研计划529项,占总计划的73.5%,推广计划141项,占19.6%。
“星火计划”是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步骤。在大兴安岭林区突出以林产品
综合利用、山产品开发和矿业开发为主要项目。自1986年实施以来,共安排星火计划14项,投入
资金44.5万元,开办星火人才培训班203期,共培训25个专业的林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 702
人。
“5·6”大火过后,为加强大兴安岭林区森林防灭火能力,1988年由林业部、国家计委、省
科委三家共同集资建立森林防火科研基金3 000万元,项目分六大系统28个课题,5年全部完成,
在林管局设立了森林防灭火基金项目协调办,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协调项目工作。此外,为
加快火烧迹地的森林恢复更新.1988年,在林管局的领导下,开展了恢复森林资源的对口支援活
动,共安排7个课题35个子课题,7年全部完成,至1990年末,已安排开发、咨询服务项目191项,
投入441万元,已基本完成,有20多个项目通过了技术鉴定,绝大部分成果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在科技投入方面,逐步疏通了科技经费渠道,拓宽了科技经费的来源,开辟了科技贷款的途
径,建立了科技发展基金。对部分项目实行了有偿合同制和课题技术承包责任制,在经费的使用
上增加了有偿使用的比重,1990年安排有偿科技贷款项目18项,投入46.7万元,占总经费的37.3
6%。在拨款方式上,由原来一次性拨款改为按项目进度分期分批拨款,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了投
资效益。对效果明显的科研推广课题,实行了匹配投资,即除了计划内专项科研推广资金投入外,
要求承担受益单位自筹部分资金用于科研推广课题,拓宽了科研推广经费的来源。1990年企业自
筹投入计划课题的经费达203.3万元,是下达科研推广经费的5倍多。1981~1990年间科技资金累
积投入1 638.59万元。
1981年~1990年大兴安岭林管局科技计划与科技投入情况表
在科技成果方面,逐步完善了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制度、科技成果奖励制度和科技成果上报登
记制度,逐步加强了科技成果档案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科技成果层出不穷,科技成果
的质量和水平都有所提高。1981年以前,成果鉴定管理手续制度不够健全,许多计划内项目完成
后没有进行鉴定验收,鉴定验收后的成果没有及时加以整理、建档,许多统计资料已无法详细查
核;1981~1985年间,主持鉴定验收单位层次较多,有县级以上科技部门主持的,也有承担单位、
课题组、非科技主管部门、多单位联合主持的,影响了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1986~1989年间,
改变了多方鉴定为地、县(包括县团级单位)两级鉴定,初步改变了以往科技成果鉴定验收混乱的
局面;1990年以来,加强了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制度的管理,改变了地、县两级鉴定为地一级鉴定,
从而保证了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也有利于科技成果的综合管理和应用推广。1981~1990年间,
共鉴定验收327项科技成果,其中地级及地级以上科技部门主持鉴定的有159项,达到省内同行业
先进水平以上的成果有103项,占地级以上(含地级)鉴定成果总数的64.8%。这期间,还承担国家、
省、林业部项目12项,已全部完成。1990年开始执行科技成果向省上报登记制度,对符合登记条
件的成果及时上报,已有8项成果在省登记。
1981~1990年间科技成果鉴定验收统计表
1981~1990年间科技成果鉴定验收专业项目统计表
科技成果奖励制度逐步加强,1978年以前没有设立地级科技成果奖1978年召开首次科技大会,
设立了地级优秀科技成果奖。1978~1984年间共奖励3次,奖励124项优秀科技成果,1982年还奖
励了81个科技先进集体, 131名科技先进个人,1984年设立“大兴安岭地区科技奖励基金”,由
行署、林管局集资80万元,其利息用于科技奖励,专款专用。1985年改优秀科技成果奖为科技进
步奖,1985~1990年间共奖励4次,奖励148项科技进步成果。1989年开始将两年奖励一次改为一
年奖励一次,并随之进一步完善了申报、评审、奖励制度。
历年科技成果奖励情况统计表
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得到普遍重视和加强,加快了科技成果向生产的转化。1990年计划推广43
项,实际完成62项,推广总投入720.49万元,创经济效益811万元,投入产出比为1:1.13。1989
年鉴定验收的36项成果中,有15项在1990年得到了推广应用。
自1985年4月1日《专利法》实施以来,有11项发明创造申请了专利,其中发明2项,实用新型
9项,目前已有2项授权。
在技术市场方面,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稳步发展的过程。1985年 7月成立大兴安岭
第一个技术市场,办公室归科技处(委)领导,编制 6人,这一机构的成立使大兴安岭林区的技术
流通有组织有领导地加快进行。截至1990年末,经清理整顿合并撤消了11个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后,
技术贸易机构已发展到15个,从业人员达 139人。技术市场开拓后,广泛开展了技术交流、技术
交易、技术服务和技术协作。仅1990年就签定技术合同57项,全部成交,实现贸易额90.71万元,
比1989年递增了14.5%。 几年来,交易新技术、新产品54项,累计贸易额137.65万元。通过技术
市场,大规模地组织参加了技术交流交易会 5次,其中,在广州全国第二届新产品新技术展销会
上有7项产品获奖,塔河的“都柿果汁”和“SYA—00型宿营车”获银奖,占黑龙江省获银奖总数
的40%,“带锯跑车”和“红豆固体饮料”等5项产品获优秀奖。此外,技术市场的开拓,促进了
技术合作和横向联合。几年来,先后与省内外50多家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组
成生产科研联合攻关体,缩短了科研周期,提高了科研质量,在合作项目中,大多数达到了国内
先进水平,有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从而为大兴安岭林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科技情报方面,建立了三级情报网,专兼职情报员发展到 170多人。创办了《大兴安岭科
技》、《大兴安岭林业科技》、《中文林业期刊题录》等10多种刊物,与省内外 450多家单位进
行交流,还不定期印发《科技信息》,提供各种实用信息。广泛开展了科技情报信息的搜集、加
工、整理、服务工作,利用各地情报网络和国家、省成果交易会筛选对企业有实用价值的科技信
息,向有关部门推荐服务,同时还提供多门类的文献资料、调研报告和中介服务等。
在科技人才方面,科技队伍不断壮大,科技人员管理制度向具有一定竞争和流动机制的方向
转变。1988年制定《关于放活科技人员政策的规定》以来,先后有百余名科技人员以停薪留职、
在职承包、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推动了林区经济的发展。为鼓励中青年科
技人员钻研业务,多出成果、快出成果,1988年首次职称改革,制定了《关于破格晋升中级技术
职称的暂行办法》和《关于破格晋升中级职务的补充意见》,几年来共有54人被破格晋升了中级
职称,极大地激发了中青年科技人员的积极性。1990年还选拔奖励了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
专家25名,改善了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极大地鼓舞了他们的工作热情。
至1990年末,全林业系统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7 950人,其中有高级职称 569人,中级职
称4 214人,初级职称11 330人,尚未评定职称1 837人,中、高级职称人员占科技人员总数的26.65%。
有工程技术人员4 758人,农业技术人员 497人,科学研究人员20人,卫生技术人员2 228人,教
学人员5 096人,经济人员2 690人,会计人员1 700人,统计人员363人,翻译人员17人,图书、
档案人员275人,新闻出版人员189人,律师公证人员41人,播音人员6人,工艺美术人员9人,体
育人员22人,艺术人员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