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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普通教育

第二章 教育

第一节 普通教育


  
  大兴安岭林管局的普通教育事业是随着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建设发展起来的。会战伊始,为了
林业职工子女就近入学,支起帐蓬办学校,几百名学生,几十名教师。因会战规模扩大,随迁职
工家属增多,普通教育迅速发展起来,林场建起小学、中小学合办的学校逐渐独立为中学或小学。
当时办学条件简陋,多为二部制授课。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基础还很薄弱的普通教育遭到劫难,学校走“五·七”道路,
实行开门办学,教师“靠边站”正常的教学工作被当作“封、资、修”加以批判,教师不敢教,
学生无心学,教学质量急剧下降。

  1970年,由于牙克石林管局所属的克一河林业局、甘河林业局、吉文林业局、阿里河林业局
(西四局)并入大兴安岭地区,林业普通教育形成庞大阵容。到1976年,全管局共有中小学373所,
其中小学257所,中学116所,在校学生107 523人,教师近5 000人。但由于中小学采取“层层下
放”的办学原则,普通教育虽有庞大的阵容,却无坚实的基础,师资力量不足,办学条件跟不上
需要,教学质量很低。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普通教育开始步入正轨。1979年,
恢复原区划,鄂、莫两旗及西四局重新划归内蒙。1981年,林管局所属11个企事业单位共有中小
学124所,其中小学96所,中学28所。共有教学班1 490个,其中小学1 071个,中学419个。在校
生60 149人,其中小学42 810人,中学17 339人。 教职工3 323人,其中专任教师2 415人(小学
1 416人,中学 999人)。之后,根据上级指示,经过调整,普通教育事业向着合理布局,普及初
等教育,逐步提高教学质量的方向健康发展。

  幼儿教育也逐步理顺管理体制,由福利办园向教育办园转化。按照行政部门的分工,多次举
办幼儿园园长、教师业务培训班。幼教由会战初期几个阿姨看哄孩子发展到按规范化要求建设园
所,幼儿入园率不断提高。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之后,全区普通教育开始长足发展。1986
—1988年,全管局普及了初等教育,中学毕业生合格率逐年提高,除为上级学校输送新生外,还
培养了一大批林业生产建设后备力量。

  随着教育战略地位的逐渐提高和加强,全区办学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不仅增加投资加强外部
改造,还不断充实内部软件建设,全区涌现出l3所规范化学校。同时,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显著。

   一、幼儿教育

  1965年,会战初期,松岭林业公司为解决林业职工子女入托问题办起托儿所,仅有一间屋子,
几位阿姨看护10多个小孩。

  1967年,大兴安岭特区办公室办一所托儿所。保育员大多是街道妇女,对幼儿以看护为主。
1968年,在原160m 的砖房基础上,又增盖一栋板房,幼儿数量达140多名。招收20多名保育员,
将原来看护幼儿的阿姨替换下去。并将30多名三周岁以上的幼儿分成2个幼儿班,教音乐、算术、
语言课,没有统一教材,选编或自编教材,进行不正规教育。

  随着各项事业的建立与发展,各企业也兴办托儿所和幼儿园。如商业幼儿园,电业托儿所等。
到1978年,林(企)业办托幼园所已达8所,幼儿班16个,在园所幼儿数536人,教养员24人。

  此时的幼儿教育是谁办谁管,实际是一项社会公共福利事业,没有纳入到基础教育之中。

  1979年7月24日,全国托幼工作会议召开,明确了:教育部门负责幼儿教育的业务领导,包
括对托儿所三岁以上幼儿班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幼儿园的园长和保教人员,办好示范性幼儿园,
加强幼教科研工作的领导。

  1979年,教育部颁发《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对幼儿教育
工作的业务领导问题。据此,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在普教科内配备专职负责幼儿教育的工作人员,
实行对全区幼教工作的业务领导。

  1979年7月,教育局在呼玛县举办第一期幼师培训班,学员60人。

  1980年,大兴安岭地区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妇联成立儿少部,负责发动
群众和组织社会力量,推动托幼事业的发展,协调主管部门加强对托幼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
地区教育局兼管幼教的业务指导,检查评比等工作。1980年10月,卫生部、教育部联合颁发了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草案)》,全区幼儿园加强了园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配备保健
员,增添保健设备,改善了园所条件。

  1981年,教育部颁发《幼儿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卫生部颁发《三岁前小儿教养文纲(草
案)》,全区托幼组织有纲可循,幼教事业有了较大发展,贯彻保教并重的方针,注重幼儿园以
教为主,托儿所以保为主的原则。各地幼儿园都开展了各种教育活动,开全五课:计算课、语言
课、美术课、音乐课、体育课。“六一”儿童节组织召开小小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丰富幼
儿生活。

  三县四区普遍成立了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由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

  有条件的小学增设幼儿学前班。开设语文、算术、美术、常识、体育、音乐6科课程。1984
年,学前班有19个,幼儿数535人。

  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培训幼儿教师,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教育,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
和单纯注重上课的倾向,提高幼儿教师的业务素质。1981年1月,举办第二期幼师培训班。培训
幼师30人。1982年2月,举办第三期幼师培训班,培训幼儿园长、教养员、保健员、炊事员200人。
1983年,第三季度举办了第四期幼教人员培训班,培训幼师100多人。第四季度又送出10名幼
儿园(所)长参加林业部在北京举办的幼教人员进修班。

  1983年,林办幼儿园23个,班数103个,在园幼儿5 583人,入园率由l980年14.9%提高到40%,
幼儿园长25人,幼儿教师168人,保健员61人。8个县、区、局建起较为规范化的中心幼儿园。幼
儿教育发展壮大起来,朝着基础教育方向过渡。

  1984年3月24日,《大兴安岭地区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指出:幼儿教育
要纳入普教轨道,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首先要统一教材。必须按《幼儿园教育纲要》要求,
一律使用全国统编教材。至此,各地幼儿园统一使用了全国统编教材。

  为进一步理顺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委员会(1985)25号文件指出:从现在起,
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幼儿教育纳入教育统一管理,要加强幼师队伍的培训和提高。1985年 5月15日
至17日,在新林第一幼儿园举办了第五期幼师培训班,进行六科教学观摩活动,同时举办了自制
玩具展览和基本功表演比赛。地区教委制定了《幼儿教师自制玩教具评比的若干要求》,对参赛
的110件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10名。

  1985年10月 8日至22日,为进一步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的指示精
神,推动托幼工作的开展,大兴安岭地区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抽调教育、卫生、工会、妇联等单
位工作人员,组成托幼工作检查团,分三组对全区20个县、区、林业局及地直各单位的69处托幼
组织进行了重点检查。

  各林业局托幼工作有新发展,儿童入托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入托率由1984年的47.8%上升
为55.6%,超过省要求指标。

  1986年,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办好幼儿学前班的意见》,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委员会
对全区小学附设的学前班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具体指导。全区共有幼儿学前班34个,幼儿1 017
人。

  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请
示的通知》。据此,1989年,大兴安岭地区委员会第31次常委会议决定:幼儿教育纳入教育行政
部门领导,在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委员会内部协调幼教编制2—3人。幼儿教育正式纳入普通教育轨
道。

  1989年省教育委员会等几家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幼儿园、幼儿学前班规范化建设标准(试
行)》的通知,对幼儿园、幼儿学前班实行按质划类、分类指导、进行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和管
理,将幼儿园和幼儿学前班规范化建设标准划分为三类。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委员会也相应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幼儿园(班)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讨论
稿)》,结合大兴安岭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十八条具体要求,并着手对全区各类幼儿园进行按
质划类工作。

  1990年各地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已基本理顺,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向规范化方向
稳步发展。全区林(企)办幼儿园21所,班数202个,在园幼儿6 163人,园长37人,幼儿教师 307
人,保健员42人。幼儿园设置各种大型玩具和体育器材,班级有脚踏琴,录音机,手风琴,及各
种小玩具。幼儿在园内每天“两餐一点”,幼儿园的餐厅设有烤炉,电冰箱,紫外线消毒柜。

  保健医定期为幼儿检查身体。

  为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各地每年对幼儿教师进行教学基本功培训,培训结束后,还举办朗读、
纸工、汲工、绘画、舞蹈、音乐、体操、自制玩具等项目的业务考核。不断启用年轻,文化程度
较高的幼师专业毕业生任教。附表:林办幼儿园基本情况(1975—1990)

   林办幼儿园基本情况表(1975—1990)



   二、 小学教育

  1955年和1958年,党和政府两次进行开发大兴安岭的尝试,所到之处,也开创了大兴安岭林
业的教育事业。

  1956年,呼玛林业局由呼玛迁至十八站,改名为呼南林业局,林业职工子女就读于十八站民
族乡小学。这部分学生是大兴安岭林业最早的一批小学生。

  1960年,在大兴安岭南片,奎勒河林业局负责筹建加格达奇林业局,职工子女也随迁到加格
达奇,为解决林业职工子女就学,加格达奇林业局子弟学校成立,是一所完全小学,有学生四、
五十名。是大兴安岭林业最早的一所小学。

  同年7月,大兴安岭北片的呼南林业局与十八站民族乡“林政合一”,一部分林业职工到原
十八站小学任教。1961年春,林政分开,呼南林业局与民族乡又各自独立,分别建一所学校。
1961年4月,学校正式分开,林业职工子弟迁到林业局所在地——塔河林业企业办呼南林业局职
工子弟学校,学校当时还附设一个初中班。

  1964年9月,松岭林业公司成立一所小学——松岭林业公司中小学。小学1—6年6个班级,
学生七、八十名,教职工17人。校址在现在地区菜市场附近。办学条件艰苦,校舍是一栋帐篷,
学生上课、教师办公都在帐篷里,没有操场和体育设备,学校二部制授课,只开算术、语文课。
后分设为松岭小学和特区中学。

  1965年,林区开发会战进入高潮阶段,林业职工家属大量迁入,约有1 500多名学生迁来,
做好全面迎接新生工作,保证学生及时入学是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为此,大兴安岭特区文教卫
生局下发《关于做好全日制中、小学各项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小学布局提出要求:原则上凡职
工家属聚居地区,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十五名以上,到其它地区就学又确有困难,方可开办小学。
关于小学高年级如一处办不起来的’,可采取两个以上林场合办,在校生不得低于80名。

  根据这个要求,四个林业公司都在林业公司所在地及所属林场建立起简易学校。小学发展到
21所,61个班,在校学生1 730人。

  随着林区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各项事业的迅速建立和发展,学生数量逐渐增多,小学发展
很迅速。到1969年,学校已达64所,班数385个,在校生13 091人。

  1972年小学在校生将近8万人,比1970年增加31%。到1975年,林办小学已达207所,其中下
伸点77个,班数1 771个,在校生65 072人,小学毕业生10 462人。

  由于事业发展速度快,学校还处于建设时期,办学条件尚差,再加上“文化大革命”破坏,
使本来基础就很薄弱的基础教育雪上添霜。校舍严重不足,二部制占60%,正常教学秩序被打乱,
管理混乱。

  1979年,鄂、莫两旗及西四林业局恢复原区划。大兴安岭林管局小学锐减到94所,班数1 067
个,在校生40 817人。从此,小学教育开始步入稳定发展时期。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及中央关于调整普通教育的精
神,林管局在“六·五”期间普通教育工作安排中制定了“小学要普及”的方针,对学校网点布
局提出要求:林场或大居民点可办小学校,新建林场只办小学,逐步撤消下伸点。

  1981年,林管局所属11个企事业单位共有小学96所,班级1 071个,在校生42 810人,专任
教师1 416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3%,基本普及了小学教育。小学仍存在校舍不足,设备
不全,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

  1982年,经过进一步调整,小学已做到各林场都有学校。学校127所,在校生62 038人,入
学率98.8%,巩固率80%,小学教师1 887人。

  1982年,教育战线认真贯彻中央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各林业局都增加对
教育事业的投资及基本建设投资,改造危房,兴建砖瓦结构校舍,充实学校内部教学设施,开始
建设实验室、卫生室、图书室。一部分学校改变了“光腚院”现象,修起围墙,室内达到暖气化。

  1984年2月20日至24日,召开了大兴安岭地区普通教育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开创我区教育
工作新局面的转折点。同年2月23日,林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在巩固现有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在校生巩固率的前提下,城镇小学和林场中心
小学的毕业生率要达到90%左右;其它小学要达到80%左右。10月10日至31日,大兴安岭地区教育
局组成检查团,分三片对各地贯彻落实普教会议精神及《决定》执行进行了抽样检查。全管局的
105所小学虽经调整、改造,但二部制班还有78个(其中塔河32个),校舍70%建于“文化大革命”
时期,质量很差,学校规范化程度很低,有50%的学校还没有围墙,有80%的学校实验室、校医室、
图书室不健全,教学仪器不配套,教学质量不高,师资素质不强。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纲领性文件的下发,小学教育工作.的
重点转移到集中力量抓普及初等教育和规范化学校建设上来。

  1986年至1988年,全管局普及了初等教育,省政府验收合格,颁发了证书。

  1987年5月6日至8日,特大森林火灾席卷了西林吉、图强、阿木尔三个林业局,教育系统受
灾严重,灾后在即做学生疏散、复课工作。对暂不能疏散的学生组织起来合并复课。漠河县第一
小学在灾后的第三天就支起帐篷上课。各区、局接纳安置小学生259人,抗灾复课,没有出现学
生失学现象。

  1988年,小学在完成普及初等教育任务后,着手实施初等义务教育。1989年,为保证完成这
一任务,提高小学教育水平,将规范化小学建设工作确定为今后一个时期小学教育工作的重点,
与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同步进行。

  1989年11月,大兴安岭林管局育才小学成立,是一所按规范化小学标准建设的林管局直属小
学。

  1990年,按照《黑龙江省规范化小学要求》大兴安岭地区教委验收并呈报了林业8所规范化
小学。至此,小学教育迈向新台阶。

  附表:林办小学基本情况(1975—1990)

   林办小学基本情况表(1975—1990)



   三、中学教育

  大兴安岭林业普通中学教育始于开发会战初期。1960年,塔河呼南林业局职工子弟校有一个
初中班。后随开发建设规模的扩大,初中部分逐渐发展起来。

  1965年9月以后,在校初中学生156人,教学班4个,教职工20人。1966年,塔河中学独立建
校,即塔河林业局第一中学。

  1969年,松岭林业公司中小学的中学部分(仅有一个初中班,17名学生),分出成立大兴安岭
特区中学,校长张洪举,教师4名。中学内部还附设一个初级农业班,在校生50人,教师1人,办
学单位是松岭、白桦农场。是年,新林林业公司建起新林中小学和翠岗中小学。当年,林业中学
班20个,教师114人,学生达到848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薄弱的中学教育基础受到冲击,学校陷入动乱,教育事业发展
受到干扰破坏。

  1972年中学在校生22 000人,比1971年增加了28%。

  1974年提出“企业办学普及七年教育(农林五年),有条件的也可普及七年教育”,到1975年,
全区有七年制学校41所,九年制学校21所,在校生达38 300人。

  粉碎“四人帮”以后,普通中学教育开始得到恢复发展。1978年,在中央“调整、改革、整
顿、提高”方针指引下,确定了“六五”期间教育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德、智、体三育并重,调整教育内外比例关系,努力提高教育质量,逐步改善办学条件。1978年,
经过调整,学校已由1977年的78所减少到51所,在校生数同1977年大体持平,计40 746人。

  1980年4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据此,成立大兴安岭实
验中学。9月初,在全地区招收首届高中生180名,并从各地抽调优秀教师到实验中学任教。9月
27日正式开课。1980年9月15日,该校列入全省首批重点中学名单。

  1981年,大兴安岭地区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全面开始。本着严格控制压缩普通高中规模,积极
发展职业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的精神,努力调整教育内部的比例关系,集中力量办好现有高中。

  至1982年,经过深入整顿,全管局形成了大林场有初中,县、区、局所在地有高中,地区有
重点中学的合理布局,中学教育稳步向前发展。

  1986年,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议》精神同时,中学教
育工作重点转移到规范化建设上来。

  1987年,特大森林火灾使北部三个林业局中学教育蒙受劫难。地区实验中学、加格达奇区、
新林区、呼玛县、呼中区承担了灾区351名(其中高中生263人、学生就读任务。

  1988年10月,大兴安岭林管局育才中学成立,直属地区教委领导,是一所按规范化学校标准
建设的中学。1989年 9月起,育才中学改为初级中学。实验中学不再招收初中班,改在加格达奇
区内招收两个理科普通高中班,到1991年9月,变为完全高中,并向完全重点高中过渡。1989年9
月,育才中学招收一个高中音、体、美实验班,招生35人。1990年9月,又招一个班43人。

  1990年,全管局有普通中学37所,其中初级中学25所,高级中学4所,完全中学8所,班级719
个,在校生30 985人,已有3所中学达到了省级规范化合格学校标准。

  附表:林办普通中学基本情况表

   林办普通中学基本情况表(1975~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