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机构设置第一节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 大兴安岭林区,于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为第一次开发建设期间。1960年曾有漠河、开库
康、额尔木、呼南、西尔根、跃进、干部河、富乐根、大乌苏、西里尼、塔源等11个企业林业局,
因当时铁路没有修通,政权建设滞后,经济困难,开发建设中断下马,林业局全部撤销。1964年
国家第二次开发建设大兴安岭林区后,1965年在加格达奇建大兴安岭林管局。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直属国家林业部,1965年3月经国家经济委员会批准成立。它同1964年8
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大兴安岭特区人民委员会(地区级政府)实行政、企合一管理
体制。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发起后,1967年成立大兴安岭特区革命委员会,领导开发建设工
作。到1969年建成松岭、新林、塔河3个林业局及其它林业单位。
1969年10月,林业部直属的大兴安岭林管局下放给黑龙江省。1970年4月1日,大兴安岭由特
区变地区。1972年1月7日,将阿里河、甘河、吉文、克一河 4个林业局,由原属牙克石林管局划
归大兴安岭林管局。
1973年3月恢复林管局建制,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行政隶属省革委会,林管局隶属省林
业总局。林管局下辖松岭、新林、塔河、呼中、阿木尔、图强、古莲、十八站、阿里河、甘河、
吉文、克一河12个林业局及其它林业单位。
1979年大兴安岭林管局重归国家林业部直辖后,其所属阿里河、克一河、甘河、吉文林业局
于7月1日划归内蒙自治区牙克石林管局。同时实行大兴安岭地区(行政)与大兴安岭林管局(企业)
领导班子合一,工作机构分设,林管局机构设l3个处室:计划统计、财务、营林、科学技术、劳
动工资、人事监察、基本建设、卫生、文教、物资处和信访、行政办公室及商业局。从1979年 9
月至1981年底,将地区木材生产局、木材调运局、机电局改为林管局的处,并先后成立生活福利
处、总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办公室。根据“政企并存,以林为主,合署办公”原则,从1982年起有
14个工作部门与地区行署同类业务部门实行合署办公,林管局单设的13个机构是:计划、财务、
机电、木材生产、木材调运处和总调度室、经济研究室、总工程师办公室、总会计师办公室、科
技情报站、劳动定额站及森林资源局、林学会等。1983年生活福利处改为生活服务公司,1985年
成立多种经营管理处,并撤销经济研究室,成立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1985年末,大兴安岭林管局所属松岭、新林、塔河、呼中、阿木尔、图强、西林吉、十八站
8个林业局及加格达奇制材厂等管局直属单位,共有职工106 090人。
1990年,管局设有14个机构,即:计统处、生产处、财务处、审计处、机电处、调运处、调
度室、福利处、资源处、多种经营局、林产工业局、森林资源恢复办、世行办、管局办。与行署
合署的部门有:人事处、劳资处、基建处、物资局、安监处、森林经营局、科技处、经合处、计
生委、体协、文教处、房产处、卫生处、企管处、防火中心、劳动服务公司、房改办、信访办、
国土办、技术监督处、外事处、财务大检办、公费医疗办、接待处等。
1990年末,管局所属松岭、新林、呼中、塔河、阿木尔、图强、西林吉、十八站、古龙干经
营所、古里机械化林场10个单位及管局直属单位,共有职工114 550人。
1985年大兴安岭林管局情况表
1990年大兴安岭林管局全民所有制职工人数构成一览表
大兴安岭林管局1964~1990年度年末人数构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