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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县林业局(营林局)

第四节 县林业局(营林局)


  
一、呼玛县林业局

  (一)机构

  呼玛县林业局始建于1951年,隶属黑河林业管理局,当时为呼玛县政府林政股,负责呼玛县
境内的林政管理工作。1952年改为林业科。1960年改为林业局。并于同年建成 金山林场,开展
森林经营活动。1961年建察哈彦林场。1965年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兴安岭
林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划分》,将原黑河地区行署所辖呼玛县划给大兴安岭特区,呼玛县林业局也
随之划入,受特区林业局领导。

  1967年呼玛县林业局改为呼玛县林业局革命委员会。1969年接收了富饶、漠河、开库康 3个
林场。同年察哈彦林场撤销,其人员分成两部分建十九站林场和龙河林场。

  1970年呼玛县林业局撤销,其人员分配到当时属呼玛县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资源比较 好的十
八站,(该林业施业区属大兴安岭林管局未上马的十八站林业局和韩家园子林业局)成立呼玛县林
业生产指挥部。

  1973年大兴安岭林管局十八站林业局筹建后,呼玛县林业生产指挥部将其所辖的十九站林场、
跃进林场、东风林场和塔河贮木场移交给大兴安岭林管局十八站林业局,为森工企业。移交后呼
玛县又重新组建了呼玛县林业局,属于省属林业。

  当时省属林业呼玛县林业局辖有五个林场:即:金山、三卡、十二站、漠河、二十二站。2
个苗圃。即:呼玛苗圃、三卡苗圃和14个乡级林业站。

  1981年分县后,漠河和二十二站两个林场分别按行政区域划给漠河县营林局和塔河县营林局,
4个乡级林业站也随之划出。至此呼玛县林业局的金山、三卡、十二站3个林场和呼玛苗圃(三卡
苗圃撤销)以及10个乡级林业站共有职工335人。

  林业局下设林业总站、5个木材检查站,共有职工75人。

  1983年4月原黑河地区嫩江县林业局所属嘎拉河林场划归呼玛县林业局,共有职工106人,同
时将林场知青队一并移交,有青年68人。

  1985年5月呼玛县政府为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建湖通河青年林场、有职工28人。

  1986年1月呼玛县林业局森林调查设计队成立,有专业技术人员6人,负责本局苗圃、母树林、
造林和抚育的调查设计工作。

  1987年1月呼玛县所建湖通河青年林场移交给大兴安岭林管局古龙干森林经营公司,属森工
经营林场。

  1990年林业局机关机构设有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工会、资源股、林政股、财务股、经
营股、审计股、安全防火保卫股、调度室、劳资股、职教股共有l2个股室。

  呼玛县林业局设8个股、3个室和工会。

  (二)人员

  全局有职工658人,(包括县批10个指标),其中:固定职工553人,占职工总数的84%,合同
制职工105人,占职工总数的16%。

  (三)国营林场

  1、金山林场 金山林场于1959年经黑龙江省林业厅批准始建,原为金山林木采种站,1965年
改为种子经营林场。

  林场机构为副科级单位,下设有政工组、工会、技术室、后勤和调度室。另外场部还设有商
店、卫生所、招待所、幼儿园和子弟小学等社会服务部门。

  全场有职工141人,总人口为310人。

  2、三卡林场 三卡林场始建于1977年,建场时为呼玛县的一个青年点,以种地为主,同时
进行营林生产,1980年经黑龙江省林业厅批准正式命名为三卡林场。

  林场机构为副科级单位,场部内部机构与金山林场相同,设有政工、工会、后勤、技术室、
调度及学校、卫生所等社会服务部门。

  林场有职工115人,居民30户,总人口为144人。1986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村。

  3、嘎拉河林场 林场始建于1956年,建场初期称为嘎拉河经营所,以护林防火为主,隶属
黑河地区嫩江县林业局,1959年改为林场,以森林经营为主。1983年4月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
该场划归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林业局。

  林场有职工177人,92户,人口500人,其机构设置为副科级单位,场部设有政工、工会、技
术室、后勤及学校和卫生所等社会服务部门。

  4、十二站林场 十二站林场1963年经黑龙江省林业厅批准始建,建场初期以护林防火为主。
场址设在三卡乡,1969年迁至十二站。

  林场经营性质属地方国营林场,居民60户,总人口为335人,有职工94人、干部8人。

  林场机构为副科级单位,机关股室设有政工、工会、技术室、调度室、后勤,及托儿所、招
待所、商店、卫生所等服务性单位。

   二、塔河县营林局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大兴安岭地区由原一个呼玛县增加塔河、漠河为三个县,塔河县营林局
随之建立,并从呼玛县林业局接收一个二十二站林场,属一局一场制。县局机关为正科级单位,
与塔河林业局营林处合属办公,政企合一单位,内部机构设有专对国营林场经营管理的地方办和
财务股,负责一切管理性工作。下属一个国营林场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二十二站木材加工厂,及 1
个林业总站、1个病防站、1个三项基金管理站十八站、开库康、依西肯三个乡级林业站。 3个林
业站共有职工6人。

  (一)二十二站林场

  林场原为呼玛县林业局的一个母树林管理站,1969年改建为经营林场,始称呼玛县卫东公社,
1976年更名为卫东林场。

  1981年塔河建县后,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化,林场由呼玛县林业局划归塔河县营林局。改名为
二十二站林场。

  林场机构为副科级单位,有职工139人,92户总人口350人,林场设有政工股、调度室、技术
股、工会、后勤股,并设有子弟小学、卫生所、招待所、电视台、电站等服务设施。

  (二)二十二站木材加工厂

  二十二站木材加工厂是1984年经黑龙江省林业厅批准成立的,主要为的是安置待业青年就业,
并充分利用伐区剩余物搞板方材加工,加工厂为集体所有制股级单位,行政上归林场和塔河县营
林局双重领导。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加工厂有职工83人。

   三、漠河县营林局

  漠河县营林局成立于1981年,当时从呼玛县林业局接收一个漠河林场,也属于一局一场制,
县局机关为正科级单位,与漠河林业局营林处合属办公,属政企合一单位。内部机构设有生产股、
林政股、财务股、行政股、后勤股及一个三项基金管理站、一个病防站和二个乡级林业站(漠河
乡、兴安乡),下辖漠河国营林场。全局共有职工175人,其中:县局机关编制14人。

  漠河林场

  林场建于1955年,定名为漠河林管局。1958年改为漠河林业局,隶属于黑河林管局。1960年
划归呼玛县林业局。1963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漠河林业局停建,改为漠河经营所,而后又改称漠
河采种站,归属于塔河种子公司。1969年又划归呼玛县林业局,并将采种站更名为漠河林场。1981
年随着漠河县建制后,又归属漠河县营林局。

  林场机构为副科级单位,设有营林专业队、采伐生产队、机械检修所和江边贮木场,并附有
职工子弟小学、卫生所、招待所、托儿所等社会服务设施。

  林场有职工166人,其中:固定职工97人,合同制工人26人,编外人员22人,知青工21人,
居民131户,常住人口49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