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凡例
一、本志书的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辩证唯物主
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
绳,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高度统一。尊重史实,不虚夸,不掩过,略古详
今,突出本地区特点,体现时代特色,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本书以志为主,从实际出发,既要有重点,又力求反映全貌,是以类系事,横排纵述,
纵横结合,采用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
三、志书上限时间,尽力向前追溯事物发端,不固定时间。下限时间断至1990年末,个别
的人和事,根据需要作了适当延伸。
四、文体均采用语体文、记述体。
五、纪年1945年东北解放前采用中国历史习惯纪年,括号夹注公元纪年,1945年东北解放
后,一律使用公元纪年。
六、凡朝代、地名、机关、官吏等,一律用当时的称谓,必要的注以今名。
七、为了节省篇幅,一般行文不注明出处,必要的说明,加在括号内。
八、本志书中的数字,以现辖区为主,以绥化地区行署统计局统计的数字为准。
九、“大事记”编写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十、“人物篇”,凡本籍人和在本地区工作过的外籍人,对本地区或对全省、全国革命和
建设等起过重要作用和做出一定贡献的,经过认真审定的人物方可入人物志。
十一、政治运动不单写,放在中国共产党绥化地区委员会领导的“重大政治运动”一节里
写。原则是要把一次运动的来龙去脉写清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