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互助农场
第六节 互助农场
绥化地区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部分农民很快走上了富裕之路。但是,一些
智力低下、不善经营户、缺少资金技术、无机无畜户等成为农村新的贫困户。为解决这一问题,
庆安县大罗镇六合村、平安镇建华村首先在全区办起了互助农场。
1987年,庆安县大罗镇六合村党支部书记邹富把7户由于智力低下而陷入贫困的农户组织
起来,办起了全区第一个互助农场。选种田能手王永才当场长,实行集体经营,统一核算,按
工计酬。当年,这个农场的粮食总产就达3.8万公斤,亩产243公斤,人均收入由入场前的130
元增加到527元,大部分场农当年脱贫。同年,庆安县平安镇建华村种田能手王兴旺带3个贫困
户办的家庭农场,粮食亩产也由入场前的137.5公斤增加到265公斤,人均收入达650元,比入
场前翻了一番。
1988年,庆安县委、县政府在全县推广了这2个互助农场的经验。当年,全县共组建互助
农场420个,入场农户2235户,入场耕地41235亩。
庆安县创办的互助农场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的充分肯定。地委、行署把创办
互助农场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贫困户脱贫致富,进一步发展农村
生产力的有效办法在全区进行推广。到1990年,全区共建互助农场19450个。其中集体型1051
个;实体型1322个;松散型7926个;服务型9151个。覆盖面达2322个村。入场耕土173.82
万亩,入场农户达10万多户,入场劳力15.1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