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耕作制度
第五节 耕作制度
一、耕翻制
解放前,绥化地区境内各县多是沿用传统落后的耕作方式,使用旧式农具,靠手工劳动。
建国后,绥化地区的耕作制度由旧式农具、畜力耕作逐步发展到初具规模的农业机械化耕
作,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
1949年至1958年为旧耕翻制度阶段。主要依靠畜力和旧式农具进行耕翻整地,耕层较浅,
有坚硬的犁底层。各种作物均以垅作方式耕种,部分玉米实行埯种。
1958年至1973年是新旧耕翻制度交替变革阶段。这一时期,随着东方红54和东方红75等大
马力拖拉机的普及,五铧犁、圆盘耙、条播机等新式机引农具的大量使用,机械整地和机械播
种逐步代替了畜力整地和人工播种,出现了平翻平作,打破了单一垅作的耕作制度,逐渐形成
了翻、扣、耲交替,以平翻垅作为基础的耕翻制度。耕层深度一般为20至22厘米,打破了弯钩
犁垅作时期形成的三角犁底层。耕翻整地发展到秋翻秋整地、整平耙细、秋起垅。基本达到了
3至4年一轮翻。但是,在“大跃进”时期间曾一度出现了大搞深翻,“挖地三尺”的错误做法,
破坏了土壤耕层。
1974年以来,为新耕翻制度形成与完善阶段。这一时期的显著特点是,机械深松技术广为
应用,初步形成了以抗旱保墒为中心,以机械化作业为主体的翻、耙、松相结合的土壤耕翻制。
翻、耙、松3种形式的耕作方法交替进行,互相结合,是抗旱耕作法的基本形式。翻地有2种形
式:一是平翻,二是垄翻。耙茬也有两种形式:春耙和秋耙;深松是整地的辅助形式,主要有
垅底深松,垅沟深松,平翻深松等。应用较普遍的是垄底深松,深度为20公分左右。全区每年
深松面积大都在600万亩左右,约占播种面积的25%,基本达到了暄地、保墒、灭草的耕翻要求。
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打破了大机械统一耕作的方式,小马力四轮拖拉
机逐步承担了主要的田间耕作。各农户之间作业不够均衡,劳力弱、无畜力、又无钱雇拖拉机
耕作的农户,土地耕作差,因此,出现了一些地块多年不翻的现象。
二、轮作制
轮作俗称调茬,是农业生产的传统经验。广大农民在长期的耕作实践中逐步总结出了“调
茬如上粪”、“大豆迎茬火龙秧,谷子重茬必草荒,硬茬(谷糜茬)种麦成色好(籽实饱满),软
茬(豆茬)种谷多打粮”等成功经验,至今仍被沿用。
全区的轮作方式是以大豆、谷子为中心,保麦豆稳产为目的,以玉米为调济茬,保证大豆、
谷子不重茬,不迎茬。1958年以前的旧耕翻制度时期,全区主要有2种轮作形式:西部各县一
般采用玉米(大豆)—高粱—谷子3年轮作制,东部各县多采用玉米—小麦—大豆3年轮作制。1958
年至1973年新旧耕翻制度交替时期,一般采用玉米—大豆(高粱)—谷子(小麦)3年轮作制。1974
年至1982年间,由于经济作物的发展,轮作制度也发生了变化,逐步形成了粮、油、麻、糖3
年、5年、7年轮作制。一是粮食作物3年轮作。西部各县以玉米—谷糜(大豆)—小麦(高粱、杂
粮)为主要轮作形式。东部各县以玉米—大豆—小麦(杂粮)为主要轮作形式。豆麦产区也有麦
—麦—豆、杂的轮作形式;二是粮油作物5年轮作,以玉米—向日葵—谷糜—玉米—高粱为主
要轮作形式;三是粮糖作物7年轮作,以玉米—小麦—甜菜—谷糜—玉米—大豆—高粱—玉米
为主要轮作形式。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自主经营的程度加强,由于受技术、生产资料及
其他因素的限制,除少数种田能手仍坚持合理轮作外,相当多的农户因条件差,轮作较混乱。
经过多年技术培训,引导和宣传,大致形成了以下几种轮作方式:西部县以玉米为主轮作物,
有玉米—玉米—麦、豆、杂,玉米—麦、豆—杂粮及经济作物,玉米—豆、薯、甜菜—麦、杂
等形式。东部县以玉米—大豆—小麦及经济作物为主要轮作形式。近年来东部县大豆播种面积
增多,多数乡镇出现了大豆重、迎茬现象,有的重、迎茬面积高达50%,造成减产。
除正常的轮作制外,各大作物还有少量的间、混、套、复、穿等栽培方式。全区历来就有
玉米地混种小豆,大豆地混种线麻或穿带高粱,马铃薯地穿带倭瓜等习惯。在“文化大革命”
时期,各地曾掀起了“问混套复穿,外加镶金边”的热潮,打乱了合理的轮作制。其中面积最
大的是高矮棵作物小比例问作,增加高棵作物玉米、高粱的边际效应和产量,面积曾达玉米面
积的一半以上,严重影响了矮棵作物大豆、甜菜等的产量和质量,造成忌茬作物的重迎茬,因
而未能实行轮作制。